朔政办发〔2010〕75号
朔城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规划局、工商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改善市容市貌,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同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住建局和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局、规划局等有关单位配合,从5月10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汽配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任务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从5月10日开始至6月1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各相关单位主要就市区内目前汽配行业分布情况等现状进行调查摸底,为下阶段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从6月11日开始至7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相关单位采取各种方法,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任务以及方法、措施等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发动有关经营户自觉自愿地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从7月11日至11月底,为集中清理阶段。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总体部署,并根据前段工作取得的成果,组织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于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经营户,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进行清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第四阶段:从11月底到12月底,为总结阶段。各相关单位要对此次专项行动组织进行“回头看”,并认真进行细致地分析和经验总结;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区内汽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整治范围
(一)市区:民福街、市府街、张辽路、平朔路、开发路、振华街;
(二)朔城区:南垣街、北新街;
(三)开发区:文远路、招远路、梁郡路。
四、入驻朔州汽配城政策措施
(二)对自愿迁入朔州汽配城经营且证照齐全的商户,市工商局根据其申请及时为其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对原来证照不全但愿意迁入朔州汽配城经营的商户,市工商局根据其申请及时为其补办相关证照。
(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之后,除朔州汽配城外,市区(含朔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立零星的汽车维修和洗车点。市规划局、住建局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尽快实施二、三期工程,逐步将市区内其他零星的汽车维修和洗车点集中经营,彻底改变市区内汽配市场零、散、乱的无序局面。
五、工作要求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在专项整治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密切配合。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依法合理地做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市区汽配行业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更加有力地推动“两宜”城市建设步伐和城市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一○年五月十日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两宜” 城市工作部署的重大举措。参加这次行动的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进行广泛宣传,合理引导,耐心说服、教育,依法认真开展工作。(一)依据城市规划,鼓励从事汽车维修和洗车的商户,进入朔州汽配城规范经营,享受开发区招商优惠政策。朔州汽配城要积极主动地为商户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前期调查摸底和规划布局情况,确定对以下马路两侧的汽车维修点和洗车点进行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工作实际,从5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分别开展工作。根据朔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市区(含朔城区、开发区)范围内道路两侧所有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的汽车维修点和洗车点予以取缔关闭;对于愿意继续经营的,鼓励迁入朔州汽配城(市开发区)进行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