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大力推进,以新型干法水泥、煤矸石烧结砖、粉煤灰蒸压砖和砌块生产为主导的建筑材料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新型材料产业已成为我市一大主要工业产业。但由于各相关部门间分工协作力度不够,实施监管不到位,致使全市目前还存在无证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特别是水泥、粘土砖产品)的现象,严重扰乱了我市建材市场秩序,阻碍了我市建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偷逃税费、低价倾销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水泥等建材产品的生产设计、原材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建立水泥等建材产品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确保我市建材市场规范运行,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10月底,对全市建材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水泥、粘土砖等主要建材产品市场。整顿和规范个体商贩和经销企业销售行为,检查证照是否齐全,税费是否全额上交,经销产品是否合格,是否存在经营无证企业的产品和低于成本价倾销竞争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内水泥和粘土砖生产企业,检查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属无证生产,内部管理是否规范,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粘土砖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保留,但仍然生产粘土砖问题;整顿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检查建筑用料是否符合规定,所用水泥和粘土砖产品是否合格,是否存在偷逃税费等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全市成立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组:
第一组:负责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的专项整治工作和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总报告工作。组成人员是:
组 长:张 杰(市经信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 梁(市质监局副局长)
武 荣(朔城区副区长)
安 荣(平鲁区副区长)
苏斌如(山阴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周进华(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成 员:梅 斌(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虎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
李富国(市质监局监督科科长)
于成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科科员)
马建忠(市国税局直属分局主任科员)
黄瑞荣(市地税局三分局科员)
第二组:负责怀仁县、应县、右玉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成人员是:
组 长:王万恒(市经信委纪检组长)
副组长:薄贵堂(市工商局总会计师)
司永恒(怀仁县副县长)
温素琴(应县副县长)
谭德保(右玉县副县长)
郭尚玉(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成 员:李东平(市质监局监管科副主任科员)
吕雪飞(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
薛守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
黄翠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科员)
李志有(朔城区国税局稽查局股长)
杨 志(市地税局三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利益主体多、情况复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积极的支持和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相互之间的配合,不得推诿应付。市经信委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建立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移送处理和协调督办情况报告等必要的工作管理协调机制,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抽调责任心强、工作扎实的干部参与这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参与整治工作的各级各部门要依法行使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工作,不得借机谋取私利。市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市公安局要对那些阻挠和打击报复专项整治工作正常开展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有力打击。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专项整治的顺利有效开展。
附件:
1.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记录表
2.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移送处理表
3.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督办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忠荣同志负责,由市经信委牵头,市监察、工商、住建、公安、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专项整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按照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高效互动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