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我们组织开展了市区(不含平鲁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申请登记、初审、调查和复审,拟确定以下家庭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09年2月27日至2009年3月13日,期限15天。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2059380
  拟确定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对象:
  南城街道办事处:
  李红霞 卢涛 王管佐 梁祝 赵翠兰 朱娥 刘淑萍 刘生 张梅英 张俊 祁臣 武智全
  王淑程 贾爱香 李玉梅 闫金艳 王荣 康希哲 郭玉宝 张福义 王国成 黄玉红 王玉秀 王天荣
  彭桂清 郝俊斌 焦永贵 李文生 周新文 康希尧 孙亮 成海 刘彩虹 左华 刘玉萍 靳举
  刘有平 马恒 赵文艮 刘佐 周文玲 张裕 落秀兰 闫建英 董伟 崔占宝 苏三女 张爱佛
  张翠玲 庞顺义 孟国荣 杜秀兰 王维希 孟儒 刘志强 张彪山 武华 刘智生 崔占兰 符鹏斌
  刘晋 谭权 李林 李绪 李重兰 卢建平 王伟国 卢军 刘浩 陈玉山 赵存正 闫新文
  卢志德 刘海钰 郭翠梅 柴仑 周艳平 赵玉枝 田寿 马守录 谭存富 杨俊 张翠英 陈中文
  李海梅 韦梅花 王润荣 唐文悦 林海平 周丽平 李艮 苗永国 荣桂梅 吉昌 任伟 王文
  蔚文龙 王升 姚玉莲 杜翠花 程春业 宋美红 李宝增 贾翠英 贾连平
  朔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朔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200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