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我们组织开展了市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房管局的调查复审,以下家庭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对象条件,共75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09年3月26日至2009年4月9日,期限15天。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
  公布名单如下:
  卢建国 温海林 田雨 陈全德 王占胜 张志亮 蔚君 高银兰
  李宝生 李夏梅 马继 闫财 陈继贵 韩巧兰 刘润堂 陈学平
  李玉莲 张红卫 刘玉英 高晓琳 王进 王志叶 林铎 高小勇
  石江 苏鹏 王媛媛 杨森 赵福 王莲芳 张荣 牛德
  闫宝山 宋恒俊 宿峰 杜生 白光荣 王双福 赵兴 孟存云
  张润梅 闫玺 刘皓 郑凯成 张润云 赵慧玲 王翠花 解世珍
  孙江 张玉英 李玉连 张青山 张翠山 贾英 符立衡 张发
  王发 史继宏 杨汝明 李翠英 王彩青 张怀玉 周世宏 何福
  李慧 赵海龙 王福存 潭波 杨菁华 于钧 张润 卢志军
  张双 王涛 李慧
  监督电话:0349——2059380   0349——2090320
  联系人:靳秀花 王清和
   朔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