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在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朔州市财政局长 孔庆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挑战,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市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社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05.8亿元,与备案预算数一致;支出预算由126.85亿元变动为155.69亿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3.3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6亿元、市县两级超短收净减少19.29亿元等因素所致。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6.59亿元,为预算的81.85%,下降9.13%;公共财政支出执行143.06亿元,为预算的91.89%,下降7.38%。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粮油物资储备及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100.26亿元,同比下降5.7%,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少2.7个百分点。全市可实现当年收支基本平衡。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下降9.13%,低于年初增长11%的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是全市经济持续下行,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回落,税收收入出现多年来少有的负增长,同比下降10.26个百分点,特别是煤炭行业税收下降27.13%,下拉财政收入10.68个百分点;非税收入也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了6.31个百分点。
2014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1.20亿元,为预算的76.43%,下降10.26%。其中:增值税完成15.71亿元,为预算的69.83%,增长0.27%;营业税完成11.09亿元,为预算的63.87%,下降28.28%,主要是铁路运输、邮政及电信等行业实行“营改增”政策所致;企业所得税完成5.54亿元,为预算的46.17%,下降54.04%,主要是受经济运行影响,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利润下降所致;个人所得税完成2.22亿元,为预算的84.5%,下降20.32%;资源税完成4.92亿元,为预算的76.32%,下降9.79%;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76亿元,为预算的72.44%,下降16.58%。
非税收入完成25.39亿元,为预算的98.7%,下降6.31%。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5.81亿元,为预算的100.42%,下降9.4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66亿元,为预算的100.66%,增长12.04%;罚没收入完成3.39亿元,为预算的115.94%,增长30.1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03亿元,为预算的231.7%,增长72.87%。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2.28亿元,为预算的96.35%,增长0.08%。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3.13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0.53亿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66元,抚恤及退役安置等支出0.94亿元,就业补助支出1.16亿元,城乡生活救助支出0.66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1.50亿元,为预算的94.64%,同口径增长13.17%。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支出5.25亿元,公立医院支出2.3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38亿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0.91亿元,计划生育支出1亿元。
教育支出执行23.24亿元,为预算的91.87%,下降14.26%。主要是2014年基建投资规模下降。其中:普通教育16.83亿元,包括学前教育0.65亿元、小学教育7.41亿元、初中教育3.29亿元、高中教育2.67亿元;职业教育1.5亿元;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进修培训等0.48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97亿元,为预算的99.26%,下降30.94%。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0.12亿元,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支出0.15亿元,科学技术普及支出0.43亿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3.21亿元,为预算的94.03%,增长1.5%。其中:文化支出0.88亿元,文物支出0.81亿元,广播影视支出1.06亿元,体育支出0.18亿元,新闻出版支出0.09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2.77亿元,为预算的98.12%,下降4.28%。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02亿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35亿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96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执行6.58亿元,为预算的77.42%,下降2.63%。其中:污染防治及减排支出1.96亿元,退耕还林及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91亿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87亿元,自然生态及天然林保护支出0.24亿元。
农林水支出执行19.90亿元,为预算的90.65%,下降0.55%。其中:农业支出5.59亿元,水利支出6.37亿元,林业支出3.60亿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39亿元,扶贫支出0.5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0.84亿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14.17亿元,为预算的82.95%,下降17.27%。
住房保障支出执行4.85亿元,为预算的84.52%,下降40.82%。主要是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收支导致中央补助资金减少。
其他科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12.58亿元,为预算的98.44%,下降9.87%;公共安全支出执行7.58亿元,为预算的97.74%,下降0.60%;交通运输支出执行4.98亿元,为预算的98.13%,增长11.9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2.47亿元,为预算的89.87%,增长16.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0.98亿元,为预算的92.58%,增长24.5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96亿元,为预算的91.13%,增长9.82%;其他支出执行2.98亿元,为预算的90.7%,下降23.4%。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36.73亿元;支出预算由36.86亿元变动为38亿元,是由于上级转移支付、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动用上年结转等因素所致。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1.69亿元,为预算的86.28%,下降4.52%;公共财政支出执行34.95亿元,为预算的91.99%,增长0.36%。市本级当年可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4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22.52亿元,为预算的79.42%,下降11.23%。其中:增值税完成9.94亿元,为预算的80.59%,增长19.08%;营业税完成3.11亿元,为预算的75.60%,下降17.91%,主要是铁路运输、邮政及电信等行业实行营改增政策;企业所得税完成2.52亿元,为预算的57.48%,下降58.3%,主要是受经济运行影响企业利润下降所致;个人所得税完成0.68亿元,为预算的96.92%,下降4.37%;资源税完成2.33亿元,为预算的71.54%,下降22.23%。
非税收入完成9.17亿元,为预算的109.48%,增长17.2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89亿元,为预算的110.86%,增长35.7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0.45亿元,为预算的59.84%,下降40.16%;罚没收入完成1.08亿元,为预算的103.27%,增长5.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0.48亿元,为预算的367.77%,增长287.13%。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14亿元,为预算的88.76%,下降3.02%。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06亿元,抚恤及退役安置等支出0.06亿元,就业补助支出0.43亿元,城乡生活救助支出0.02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69亿元,为预算的83.30%,同口径增长2.30%。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支出0.88亿元,公立医院支出0.2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29亿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0.02亿元,计划生育支出0.08亿元。
教育支出执行3.65亿元,为预算的86.10%,下降7.56%。其中:普通教育1.57亿元,包括学前教育0.12亿元、小学教育0.5亿元、初中教育0.18亿元、高中教育0.54亿元;职业教育0.70亿元;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进修培训等0.12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2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5.14%。主要是拨付科技馆建设资金0.2亿元。其中:科学技术普及支出0.1亿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69亿元,为预算的96.39%,增长14.96%。主要是市电视台设备购置支出0.18亿元。其中:文化支出0.30亿元,文物支出0.51亿元,广播影视支出0.72亿元,体育支出0.07亿元,新闻出版支出0.06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81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1.93%。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7亿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0.16亿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0.22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94亿元,为预算的74.31%,增长70.85%。主要是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神头发电有限公司9000万元。其中:污染防治及减排支出0.53亿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18亿元,资源综合利用0.1亿元。
农林水支出执行3.29亿元,为预算的82.69%,增长5.88%。其中:农业支出0.44亿元,水利支出2.42亿元,林业支出0.11亿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0.30亿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5.82亿元,为预算的96.51%,增长132.61%。主要是用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支3.62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执行0.08亿元,为预算的30.28%,下降34.82%。
其他科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3.51亿元,为预算的98.73%,同口径下降17.59%;公共安全支出执行3.53亿元,为预算的97.41%,下降3.51%;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84亿元,为预算的99.97%,下降13.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0.44亿元,为预算的96.73%,下降18.9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0.22亿元,为预算的97.50%,增长45.0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55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94%;其他支出执行1.86亿元,为预算的99.95%,下降42.82%。
3.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4年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52.17亿元,下降4.1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5.15亿元,增长2.25%;专项转移支付27.01亿元,比2013年下降了9.66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86亿元,为预算的136.7%,下降50.66%;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45.43亿元,为预算的75.06%,下降52.93%。收支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2013年减收了41.17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支了40.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68亿元,为预算的111.25%,下降63.89%,减收18.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6.60亿元,为预算的53.5%,下降76.3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为市级收入,完成0.01亿元,为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0.01亿元,为预算的100%。
(四)落实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深化财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勇于担当、奋力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探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过程,明确凡编制部门预算就要编报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依据,绩效目标符合要求的项目安排预算,不符合要求的据实调整,增强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引导部门单位把注意力从“要钱花”转移到“花好钱”上。二是启动预算信息公开。在人代会通过市本级2014年财政预算20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将财政预决算报告及预算表格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本级决算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市本级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三是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规定》,加快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四是全面清理涉煤收费。推进煤炭革命,扎实开展涉煤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煤炭行业清费立税成效显著。年内取缔了各种违规收费项目,取消了部分专门面向煤炭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了保留的收费和基金项目征收行为,有力遏制了乱收费势头;继续停止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为全市煤炭企业减负约30亿元(含省市县三级)。积极落实煤炭资源税改革,停征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2、全面规范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一是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出台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范采购行为。并结合预算调控与绩效监管实施,逐步形成支出目标与结果导向同步考核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模式,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绩效。2014年,共发生政府采购185笔,采购金额达3.3亿元,节约资金3142万元,资金节约率8.6%。二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充分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决(结)算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审查工程项目42个,审核资金50175.96万元,审减不合理投资11039.93万元,审减率达22%。三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同时,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4年市本级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少安排500万元,下降38%;车辆购置费少安排300万元,下降38%,车辆大修费少安排300万元,下降50%。同时,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制定了《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严控“三公”经费提供制度保障。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一是大力保障重点工程资金需求。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立绿色通道,疏通拨款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集中统筹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含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安排116998万元用于支持七里河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安排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 13061万元;安排省政府为民办“五件实事”配套资金5961万元。
二是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配合经贸委、商务局、中小企业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服务企业,组织我市46户企业向上申报国家和省市重点资金扶持项目资金,其中有27户企业项目获得通过,取得财政扶持资金4495万元。三是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教育支出232389万元,重点对省、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教育惠民实事予以保障;科学技术支出9703万元,大力扶持我市科学技术提升;文化体育传媒支出320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8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4999万元,丰富我市居民文化生活的同时,又为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四是继续支持“三农”工作。拨付农村饮水困难资金760万元,为24个村8300户农户解决饮水困难问题;安排“百万亩玉米地膜覆盖增粮”工程资金800万元,为全市40万亩玉米每亩提供20元补贴资金;拨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补助资金245万元,为全市65个村2306户农户,约23万亩耕地的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拨付农业综合开发区县土地治理、龙头企业等项目市级配套资金380万元、东榆林水库加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支持粮食事业发展,全年全市兑付粮食直补资金2.64亿元,其中:粮食直补4757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4615万元,22万余户农民直接受益。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减少了农户的灾害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新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15年1-3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568万元。
各位代表,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团结奋进、共同努力的结果。尽管我们的财政还存在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的困难,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刚性不断加大的矛盾,预算的完整性、规范化、透明度不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问题,但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启动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编制好2015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质量提升“两大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2015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及安排原则
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大力落实市委关于“两大任务”、“六大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预算安排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消化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编制全口径预算,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
——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要细化并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使用经济科目编报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二)2015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必保预期目标为73.3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下降15.27%。作出这样的预期,考虑了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受现行税制间接税比重高的影响,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幅度会更大,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成为新常态;考虑了我市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煤炭价格低位徘徊和需求不振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财政增收的基础并不稳固;考虑了结构性减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煤炭资源税改革、7项政府性基金改列一般公共预算等政策性增减收因素。
此外,我们还确定了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奋斗预期目标,为91.8亿元,增长6%。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以必保预期目标为前提,预计为102.29亿元,比2014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下降20.3%。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3亿元,增长4.3%;公共安全支出5.73亿元,下降2.1%;教育支出21.59亿元,下降18.8%;科学技术支出1.06亿元,下降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亿元,下降3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亿元,增长1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7亿元,增长2.9%;节能环保支出1.77亿元,下降21.4%;城乡社区支出7.29亿元,下降45.6%;农林水支出9.76亿元,下降1.1%;交通运输支出1.86亿元,下降25.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31亿元,下降70.7%;住房保障支出3.61亿元,增长207.6%;其他支出5.98亿元,下降53.7%。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待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财政将汇总各级预算,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必保预期目标为25.56亿元,下降19.3%。其中:税收收入19.83亿元,下降11.9%;非税收入5.73亿元,下降37.5%,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一次性因素减少非税收入。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15亿元,比2014年预算安排下降26.3%。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亿元,同口径下降11.7%;公共安全支出2.47亿元,同口径增长0.6%;教育支出2.94亿元,同口径下降26.2%;科学技术支出0.39亿元,同口径下降2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5亿元,同口径下降5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亿元,同口径增长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亿元,同口径下降7.1%;节能环保支出0.35亿元,同口径下降49.3%;农林水支出1.29亿元,同口径下降10.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95亿元,同口径下降77.1%;住房保障支出1.35亿元,上年未安排;预备费0.8亿元,同口径下降27.3%。
需说明的是,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口径较上年有所变化,主要是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由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的支出转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经汇总,2015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51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亿元,下降16.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未做安排;公务接待费0.07亿元,下降3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4亿元,下降11.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67亿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57.3%(剔除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7项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67亿元,下降46.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94亿元,下降9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0.94亿元,下降90.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万元,预算支出安排11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59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7.3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75亿元,预算收支结余2.84亿元。
三、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1、狠抓财经纪律建设,提升财政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财政收入管理。协同两税部门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不断完善各类重点税源、潜力税源和零散税源的管理,努力实现应征尽征,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规范财税征管秩序,强化综合治税、协税护税,依法打击各种偷税、骗税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税源外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等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收益收缴程序和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财务核算,规范支出流程,细化开支标准,从严从紧控制支出,抓好“三公经费”公开。特别是结合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管理规范、标准合理、运行管用、体系完备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并在预算编制中得到落实、体现。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项目;加强预算资金动态管理,加强分析研判,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资金“沉淀”,积极盘活存量,真正把钱用活、花出效率;合理归并、精减项目,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项目绩效评估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狠抓财政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推进税制改革。配合推进“营改增”和煤炭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做好其他税费改革工作。二是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三是加大财政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加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范围,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收入上,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探索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社会保险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
支出上,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考虑到人员经费上涨、社会保障支出负担较重的现实和趋势,财政支出规模应力求保持行政成本基本稳定,并结合配套改革寻求使其有所下降。支出的主要方向应该定位于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和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等。二是优化支出方式。减少采用专项补贴支持产业、行业发展的方式,审慎、合理地减少财政直接投资,以贴息代替奖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服务供给要充分将政府与市场结合。三是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在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主体,强化绩效审计,加强绩效问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坚持集中采购为主的改革方向并不断优化方式,以公务卡等方式强化小型分散采购,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划分财政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职能科室和相关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做到明确分工,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部门申报预算原则上都要填报绩效目标,用明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体现项目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产出和结果,制定切实可操作的绩效实施计划。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调整,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预算管理的下一步流程。要加强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控,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正,预期无绩效的项目要取消,预期不能完成目标的项目要调减预算。要加强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要进行自评,并编写绩效报告;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后还要编写绩效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资金使用绩效。以部门为主体进行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财政部门进行再评价。要抓好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研究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机制。
4、突出四个重点,着力提升财政工作服务水平。一是支持经济结构优化。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转型项目和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尽快投产达效,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大对创新型企业扶持力度,加大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加大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的支持,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重点支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强市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壮大规模,着力提高城市竞争软实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快农业现代化。支持以山阴古城乳业为代表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雁门生态畜牧园区建设,发挥其示范辐射效应,充分带动特色农业加快发展。集中投入、优化布局、整合项目,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强化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认真落实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积极开展玉米、奶牛等产业保险,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多渠道实施富民强村工程。三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支持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加大城市园林养护资金投入。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恢河大桥等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实施。支持中心城镇建设,重点支持中心城镇道路、河道、供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中心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工作,整合资金重点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加大农村环境投入,支持城乡水体和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提高道路、集镇绿化覆盖率。四是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多渠道保障性住房财政投入机制,大力争取中央、省级支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实现应保尽保。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支持市县两级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等基本补贴标准,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众志成城应对挑战,立行立改破解难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动我市“两大任务”、建设“美丽朔州”、“塞上明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