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0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驻朔单位:
为了加快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的进程,抓好我市的消防安全工作,今年元月份,市政府组成考评组对各县、区2005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考评,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考评,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经费投入迅猛增加,装备建设快速发展,消防宣传有声有色,隐患整改力度加大,使火灾形势基本平稳,完成了责任书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取得的成绩
一是各县、区政府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工作对策,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初,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都能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农村防火、隐患整治、消防工作社会化、重要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纷纷带队检查,发表电视讲话,参与宣传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面上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朔城区政府主动与驻区的市直单位和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具体目标,真正做到了同组织、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大消防投入,改善了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条件。2005年,全市消防装备投入达到了5215万元。共购置各类消防车11部,提前实现2007年装备建设目标。右玉县政府投资120万元,完成占地960平方米的公安专职消防队于去年8月初组建完毕并投入执勤,按照《朔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新增消火栓 16个,超额完成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山阴县政府在完成企业联合消防队改制的同时,正在新建1700平方米的消防站一座。截止目前,平鲁区、右玉县、朔城区消防站先后搬迁新居并投入执勤;怀仁县、市开发北路特勤站、山阴县、应县等四个消防站主体工程也将完工,计划今年6月底前即可投入执勤。三是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法治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2005年,全市开展了以“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古建筑”的“五进”消防宣传活动,采取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方式,深入开展了消防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怀仁县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结合实际,不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还作出了消防宣传的长期工作规划。平鲁区政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积极开展了消防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各县、区还利用在城市主要街道设置户外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在社区、企业、农村创建消防板报,扩大了消防安全的宣传面,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四是适时开展了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去年以来,各县、区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先后开展了公共场所、化危场所、商场市场、消防通道、医院学校等专项治理。在治理中,坚持督促与指导相结合,检查与服务相结合,认真分析火灾形势,及时整治薄弱环节,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针对检查和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办事,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地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前后和火灾多发时期,各县、区党委政府领导更是高度重视,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认真检查,掀起了一个又一个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高潮。对于一些整改难度极大、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态度消极的单位还采取媒体曝光、挂警示牌、责令停产停业等手段,督促整改。据统计,去年共检查单位700多个,发现问题2000余条,下发各类文书1500余份,从根本上消除了火灾隐患,避免了重特大以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扎实地开展消防工作,确保了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去年,全市共发生火灾379起,死2人,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131万余元。为了彻底整治火灾隐患,市消防支队先后组织由市人大、市政协委员组成的“整治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巡查团,对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巡回督查,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全市政府挂牌督办的五处重大火灾隐患现已全部销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极少数单位不能认真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主要表现在消防组织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二是按照省政府责任书目标要求,我市应在2005年底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县、区和试点镇的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但截止目前,除朔州市区编制消防专业规划外,其他县、区和试点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都未完成。三是按照国家标准和省政府目标要求,标准型消防站应装备消防车不少于4辆,但目前除市区、右玉县、应县新增消防车外,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县、山阴县2005年底前均未完成消防车新增任务;平鲁区政府在消防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后,未兑现2002年6 月28日党政联席会议的承诺。四是根据市政府2005年新增消火栓指标要求,目前除右玉县完成新增任务外,其余5个县、区均未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指标。五是未按规定配齐消防指战员个人防护装备,特勤器材也只完成39%,离全部配齐的标准差距较大。六是部分县、区对消防经费投入少,不能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的甚至未将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平鲁区政府在消防站投入执勤使用后,仍按原消防大队每年预算经费5000元拨付,使值勤经费得不到保障。七是仍有部分单位火灾隐患问题比较突出,未审先建,未验先开的现象十分普遍。
四、几点要求
一是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组织,不断完善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开展消防工作,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加大消防投入,加快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的进程。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在城市消火栓和消防队(站)建设上下功夫,加大对消防事业的资金投入,要将每年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所需经费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和队伍建设实际不断追加基层消防机构业务经费,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三是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和配合,积极督促本辖区内火灾隐患整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单位,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