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驻朔单位:

  2005年以来,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对消防经费投入,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抗御火灾能力,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强自身消防管理,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避免了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社区、新闻工作者利用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防火灭火综合能力;各级公安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在火灾预防、灭火救灾、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灾害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能战、善战的优良作风,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我市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我市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宣传先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消防、重视消防、积极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我市消防工作不断进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26个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40名消防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继续做好2006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火灾发生的规律,做好火灾预防和灭火备战工作,为保障我市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和人民生活安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其他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扎实做好2006年消防安全工作,使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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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全市消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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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