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朔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朔州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朔州市地方立法条例》;
8.审议《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9.选举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