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朔安监字〔2016〕57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朔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朔安办字[2016]40号)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6年“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 

  组  长:王玉奎  

  副组长:孙  骞  白  岗  张锁会  孟廷宪  吕  俊 

  马宝忠  赵  龙  靳玉祥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对市局“安全生产月”活 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问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吕湃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方案制定、活动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三、具体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局领导干部论安全发展活动。局长代表市安监局就全市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接受《朔州日报》社访谈,其他局领导每人撰写一篇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论述,拟定在《朔州日报》和《中国安全生产报》投稿发表,通过在新闻媒体发表体会文章或评论、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单位:局处级领导 

  (二)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按照领导包保县区分工,深入县、乡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 

  责任单位: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 

  (三)在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各业务科室结合监管职能,依托朔州安监网、朔州新闻网,撰写一篇体会文章,或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论坛,进一步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四)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安全生产行业微信群要专门编发或转发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对安全生产的美好愿景进行接力。 

  责任单位:全体人员 

  (五)积极参加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省安委办在《山西日报》组织有奖竞答活动,希望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答题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全体人员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科普教育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督导组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工作,督促所督导行业管理部门和所监管企业购买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制作的警示教育片《筑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警示教育片《伤逝(第二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各单位科直接到朔州市邮政局购买(联系人:张爱霞,电话:18635694101),在全体员工中开展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培训中心、各大检查督导组 

  (七)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围绕提高指挥决策能力,至少组织指导一次以应急救援指挥为重点,政府主导、部门联合、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各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推动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处置方案演练。矿山企业重点围绕应急保障能力,石油化工和油气管网企业重点围绕风险分析研判和与周边单位应急联动,涉爆粉尘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围绕人员疏散、现场医疗救护等,高层建筑、道路交通等城市建设运行部位重点围绕公众参与、逃生引导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其他企业要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重点组织开展以灾情研判、风险防控、现场处置等提高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为目的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责任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八)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要动员组织本科室人员、监管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经分类梳理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上公布,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www.china-safety org)、微信公共平台可扫描二维码获得,见附件一)。 

  责任单位:全体人员 

  (九)配合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排,配合新闻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报道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曝光。媒体记者选取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定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 

  二是报道典型经验。组织记者、摄制组深入采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定期推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总结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体系,大力宣传、推动落实。 

  三是报道“科技强安”。 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责任单位:各大检查督导组 

  (十)开展安全文化三下乡活动。市安监局联合朔州市歌舞团从6月1日起开展“送安全文化七进演出” 活动,演出地点拟定在各县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乡村、社区、企业工作车间等。 

  责任单位:法规科 

  (十一)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6日上午,由法规科牵头组织在市政府喷泉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市局领导按照督导分工,要深入县区基层、深入企业,指导并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对有关单位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进行巡视,督导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要督促所包保县区和督导的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督导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市级活动由法规科牵头 

  县区督导由各督导组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广泛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局领导应当分别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规定项目的活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与当前的“反三违”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造舆论声势。各项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局各科室要加强与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及时上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信息,邮箱:szzcfgk@126.com 

  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