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有关各单位、有关重点企业: 

  现将《山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文化作品网络展播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朔安办字[2016]40号)中“活动内容及安排”的第五项内容,将展播作品及时上报。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山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文化作品网络展播活动的通知

  晋安指委办发〔2016〕1号 

  各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重点企业: 

  为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安全生产,发挥优秀宣传品提升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的功能,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作品网络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二、活动时间  

  本活动采取边征集、边展播的方式进行。征集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展播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10日。 

  三、征集报送  

  (一)作品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标语寄语、招贴画挂图、漫画或动画、微电影,以及公益广告等安全宣传原创作品。 

  (二)报送要求:报送作品应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技能。作品主题鲜明、视角独特、制作精良、传播力广,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 

  (三)报送方式:作品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上传报送,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往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电子邮箱:aqjgxj@163.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1429室宣教中心。 

  (四)报送截止日期:电子邮箱报送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邮寄报送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评选展播  

  (一)由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征集时间截止后统一进行评审,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二)初步筛选部分征集作品在省局专题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展演展播(山西省安监局微信公众号sxsajj)。 

  (三)专家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新华网《安全中国》专题页面进行展示展播,并推荐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评选,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 

  山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