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金融支持“三农”发展调研报告 

朔州市金融支持“三农”发展课题组

 

全省推进金融振兴大会之后,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市农委、市委政研室、市金融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市委党校的同志组成课题调研组,深入我市六县(区)就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横向收集相关资料,纵向实地走访各县(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三农”经济组织,并与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金融机构座谈征求意见。调研情况和建议如下:

一、我市“三农”发展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以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为主的特色现代农业取得长足发展,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小杂粮生产基地和生态畜牧养殖基地。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整合资金和项目,每年投入20多亿元用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二是不断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玉米、小杂粮、马铃薯、蔬菜等特色种植形成规模。2014年全市粮食总产达25.6亿斤,比上年增加2.1亿斤,同比增长8.9%,实现了建市以来的六连增,增幅全省第一。

三是强力推进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以奶牛、肉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快速发展,奶牛存栏、鲜奶产量、肉羊出栏量、人均畜产品占有量、农民人均牧业收入五项指标多年位居全省第一。

四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5800多家,注册资金89亿元之多。认定家庭农(牧)场1700多户,耕种面积25万亩,其中千亩以上大户达65户,居全省第一。深入推进“朔州企业家投资在朔州”活动和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程,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352家,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22家,新西兰恒天然、伊利、蒙牛、雅士利、中粮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均在我市建有生产加工基地。同时,不断完善“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分配机制,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去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销售收入160亿元,同比增长22%

五是加快“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开发建设。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朔城区城郊型农业、平鲁区马铃薯、山阴县奶牛、怀仁县肉羊、应县蔬菜、右玉小杂粮等产业。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550多个,占全市的三分之一,实现了布局区域化、种养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营销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并培育了一大批优质品牌。全市共认定无公害生产基地80多万亩,认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50多个,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6个,获得国家驰名商标1件、省级驰名商标35件,应县“应州绿”牌蔬菜通过国家GAP质量认证,在全省首家获得出口海外的通行证。

六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坚持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为手段,逐步建立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是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不断创新城乡空间布局、土地管理制度、金融制度、经营制度、户籍制度等,促进土地、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137,同比增长12.1%;农牧林业总产值达132.4亿元,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对推进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发展质量提升”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二、我市“三农”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体看,近年来全市15家银行业机构都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涉农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有所增强,金融服务面逐渐扩大,对“三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截止5月底,全市15家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257.8亿元(人民银行统计口径规定,县区级贷款全部属于涉农贷款),占贷款总额的47.38%较年初增加16.21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个人涉农贷款余额110.5亿元,企业涉农贷款余额为139.5亿元,各类非企业组织涉农贷款余额为7.8亿元,尤其是县(区)农信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蒙银村镇银行、太行村镇银行等围绕“三农”发展大做文章,下真功夫,成为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但是,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受“三农”经济弱质性的影响,“三农”融资仍存在担保难、抵押物少、融资渠道窄、融资额度小、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二是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中存在涉农贷款不良率居高不下、信用环境差、放贷难的问题。主要原因是:

(一)农业发展基础薄弱,农民收入不稳定。我市农业发展底子薄、基础弱,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普遍不高,传统农业仍占主导地位。自然条件、市场价格等对农业产值影响较大,多数农民仍然是靠天吃饭,产量年际间变化较大。再加上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往往是随行就市,农民不会利用套期保值等金融工具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收入不稳定,从而导致农民很难在银行机构中获得贷款。比如平鲁区种粮大户巩义,今年种植面积达到5000多亩,主要种植胡麻、荞麦、莜麦、藜麦、玉米等作物,缺水导致种植产量低,收入不高,年收入仅维持在20-30万元之间,如果遭遇干旱年景,收入更少。再比如,从去年开始,羊肉价格从每斤27元下降到目前的每斤15元左右,怀仁县羔羊养殖大户受到了极大冲击,养殖数量锐减。

(二)“三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滞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滞后,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如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上由数位农民合作设立,但往往是发起人一股独大,其他成员各自为政,不能统筹整合各类要素资源,再加上内部财务收益分配制度不规范,形不成规模,合作社徒有其名。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为家庭或家族模式,经营者素质普遍较低,缺乏战略眼光,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低、生产效益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财务状况不能真实反映经营状况等问题。由于这些农业经营主体先天发育不足,严重影响了其授信,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无法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三)“三农”贷款担保难、抵押难。银行信贷投放主要有担保、抵押、质押三种模式。目前,我市融资性担保体系发展滞后,仅有7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和2家民营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有限,尤其是各县(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少,有的甚至没有或很少开办业务,“三农”贷款担保难的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各县(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三农”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的“土地资源”没有土地手续,自行建造的厂房、办公楼、仓储库房等也没有房产权证,不能作为有效抵押物进行抵押。有些企业即使有正规合法的手续,但银行评估其资产时仅按其实际价值的30%--40%给予质押贷款,融资能力弱。

(四)“三农”融资渠道窄、成本高。我市农民企业家金融知识欠缺,融资观念落后,对融资理解仅局限于银行贷款,多渠道融资能力和水平不高。部分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品质较好,经过培养和改进有上市融资的可能,但是企业家认为企业上市后需要接受外部监管,自主权降低,不利于掌控企业,还有的企业家认为上市风险较大,一旦上市失败,所有花费均无法收回,不愿冒险。狭隘的融资思想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此外,“三农”融资成本较高,农信社、村镇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年息一般在10.8%--14.4%,扣除农业生产成本和贷款利息之后,农民纯收入所剩无几,如果收成不好,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融资贵的问题突出。

(五)农村信用环境恶化,消弱了银行业支农能力。部分农民信用观念淡薄,认为金融机构的钱是国家的,把贷款视为扶贫款、救济款,还款不积极,存在恶意逃贷、赖贷、骗贷等失信行为,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不断遭到破坏,阻碍了金融业向农村地区发展延伸。如几年前为发展设施农业生产,农信社、邮储银行等发放了大量贷款,但是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贷户没有还款,甚至连利息也没有结清。有的村以多户联保的方式及自然人担保进行贷款,联保小组中出现借款人逃债、赖债或者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后,马上就会引发“一人不还,其他联保人也不还”的恶性连锁反应。再加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或者经商已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重要渠道之一,一些农民获取贷款后,转变了贷款用途。由于务工或经商分散且流动性较大,银行业机构对农户贷款实时使用情况、经营效益、信用状况等基本信息难以准确把握,经常会遇到贷款项目难评估、资金使用难监控、经营效益难掌握、到期贷款难清收、风险处置难执行等问题,导致支农、涉农贷款形成大量不良。从银行的角度讲,贷款形成不良后,银行缺乏追贷手段,即使起诉,金融债权案件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得罪了人,但贷款依旧收不回来。同时,抵押物处置也存在一定困难,因此造成了银行业“惜贷”、“惧贷”,严重影响了支持“三农”发展的积极性。

(六)银行机构抓大放小,对“三农”信贷支持力度不够。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抓大放小”的经营战略之后,一方面把贷款额度大的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支持对象,将农村大量资金转移到城市或非农领域,导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能力不足。另一方面,资金运用权限层层上收,县级以下机构只能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部分足值资产抵押贷款,建立新的信贷关系均需逐笔、逐项报上级审批。同时,金融网点的收缩,也是导致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下降的原因,目前我市除农信社以外,其他银行均没有在乡镇一级设置机构网点。

(七)银行业机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三农”发展需要。目前,我市银行业推广较多的金融产品有工行的“网贷通”贷款模式、建行的“助保贷”贷款模式、邮政储蓄银行的“园区农户质押贷款”模式和“小微企业抵押贷款”模式、农发行的“土地储备贷款”模式、农信社的“联保或抵押贷款”模式、村镇银行的“驻乡农贷服务中心”贷款模式等。虽然各银行(社)推出了各类金融产品,但相对于“三农”发展来说,门槛依然很高,行业规定僵化,产品针对性不强,许多“三农”经济组织望尘莫及。再加上农业生产周期长、利润薄、前期投入大,而银行信贷的周期相对较短,“短贷长用”不能有效服务“三农”,而且倒贷难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此外,民间借贷活跃,不仅使县域存量资金流向了房地产、煤焦等非农领域,而且对脆弱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构成了威胁。

三、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几点建议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增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三农”的弱质性及低收益决定了依靠自身的资本积累很难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从资金供给渠道看,财政投入和银行信贷是支持“三农”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受财政资金的制约,银行业机构仍是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结合我市实际,政府要在创新金融支农条件、搭建金融支农平台、疏通金融支农渠道、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化解金融支农风险上下功夫,充分激发和调动金融机构和农民的积极性,形成银政企良性互动的局面,促进全市“三农”健康发展。

(一)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发展机制。引入民间资本,化解历史包袱,实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推动山阴县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农商行的工作。加快朔城区、平鲁区农村信用联社的联合改制工作,组建朔州农村商业银行,填补我市无市级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空白。着力推动区域性村镇银行的发展,争取在2-3年内实现村镇银行在县(区)的全覆盖。按照“上限封顶、对象封锁、资金封闭”的思路,引导扶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二)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强化融资增信服务。一是通过政府专项基金向担保公司注资,提升担保实力,力争使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达到5亿元以上,各县(区)政策性担保机构实收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督促各县(区)启动、运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二是发挥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龙头作用,加强与省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联系,联合各县(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抱团增信”的方式,提升融资增信能力,切实解决我市融资担保行业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三是建立政银担企四方对接机制,合理放大担保授信倍数,完善担保贷款利率定价和保证金缴存机制,构建风险共担、平等互利的合作模式。四是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大力发展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形成多元化、广覆盖的融资担保体系。

(三)积极推动政银保企四方合作,加大信贷投放。一是市、县(区)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会,举办产业项目通报会、融资产品推荐会、银企项目对接会,推动银企信息互通。二是建立对银行业机构的考评机制。制定出台银行业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从信贷资金总量、贷款增量、存贷比、贷款增量、银企对接会签约履约等方面对银行业机构支持“三农”发展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对贡献突出的行(社)进行奖励。鼓励引导各银行业机构增设乡镇营业网点,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开发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并能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金融产品。三是大力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扩大农村保险范围,在加大对玉米、能繁母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逐步将小杂粮、生猪、肉羊、设施蔬菜、农房等纳入保险范围,探索农业再保险和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创新政银保企四方合作模式,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三农”的力度。

(四)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实施上市企业培育工程。要加大对企业上市宣传力度,组织涉农企业参加上市、挂牌培训会,推动我市具有发展潜力的涉农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二要加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建设。制定金融招商政策,鼓励国内股权基金、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入驻我市,引导涉农企业利用股权融资、风险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项目融资。三要创新融资模式。进一步引导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等形式筹集发展资金。

(五)建立我市现代农业风险投资基金。一是参照建行推行的“助保贷”金融产品,财政筹集专项资金,存入各金融机构作为“种子”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上年纯农业贷款月均余额基数上,新增不低于“种子”资金5倍的信贷额度,以保证贷款的形式定向扶持现代农业发展。二是由财政出资引导,向社会定向募集一部分资金,组建规模不小于1亿元的风险投资基金,以资本注入、参股经营等风险投资的形式,对组织体系全、管理制度严、产品前景好的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进行资本注入,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

(六)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社会失信行为。一是各级政府是当地金融风险的责任主体。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历年不良贷款进行集中清收,对恶意逃废银行(社)债务,逃贷、赖贷、骗贷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理。二是运用行政力量对公职人员失信行为进行处理,限期偿还银行()不良贷款。三是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定期公布失信人员名单,利用社会舆论压力,引导公众诚信守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七)加大扶持引导力度,促进农业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对涉农中小企业进行税收减免或返还,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优化创业环境,全面激发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热情,提升创业积极性,促进“三农”经济组织自我造血功能。三是鼓励涉农企业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做到诚实守信。四是鼓励涉农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八)加快农村改革步伐。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我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按照稳权、活权、同权的思路,切实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步伐,加强农村“三资”规范整顿,尽快建立健全市、县、乡、村的农村各类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真正将农村各类权益类资产纳入抵质押范围,实现金融资本、农村资产资源和农业优势产业的有效对接,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与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