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兴昌1913——2002)1913年出生,平鲁区下水头乡大松沟村人。1937年初,孙兴昌同志积极投身抗日活动,10月奉命调朔县动委会工作。1940年,组织决定他任大松沟村自卫队队长。1942年1月任下木角行政村秘书,公开职务为农会主任。1943年,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领导全村农民开展减租减息、回赎土地、清理旧债等群众运动。由于他阶级觉悟高,和地主斗争坚决,减租减息斗争取得胜利,震动了周边村庄,鼓舞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平鲁西山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这一年孙兴昌同志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孙兴昌在大松沟村发动群众组织互助组,并获得农业大丰收,全村农业产量比上年增产6万斤,除超额完成抗日政府公粮外,全村群众自愿捐献粮食5000斤、大洋50块支援前线。他的事迹被“晋绥报”刊载,并出席晋绥边区群英会,被评为特等劳动英雄,大会授予他锦旗、镐头、布等奖品。1945年,孙兴昌任朔县四区委书记。1946年6月,他带领民兵参加解放朔县县城战斗。全国解放后,孙兴昌历任朔县农会主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左云县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山阴县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朔县县委副书记、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1983年离休,2002年3月13日因病去世,享年89岁。

孙兴昌同志不论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忠诚憨厚,清正廉洁,实事求是,光明磊落,总是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工作。他当官不像官,待人和蔼、平易近人,始终保持着劳动人民的本色,孙兴昌同志一生是为革命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爱国主义革命精神,永远是后人学习的楷模。

1932——   ) 出生于朔县小涂皋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小时候给地主放羊。1946年4月,13岁的王福投“鞭”从戎,参加了解放军。从此,他跟随部队南征北战,由司号员、副班长、班长、排长一直升到副团长。在长达34年的军旅生涯中,先后参加了保卫延安、智取华山、打兰州、攻西安、收潘龙、克甘岑等战役,身上留下了7处伤疤,曾荣立大功7次、特等功3次,被授予“青年战斗英雄”的光荣称号。1950年他参加了全国战斗英雄代表大会,在北京怀仁堂受到毛主席的特别接见。毛主席询问了他的姓名和有关情况,亲切地称他“红小鬼”,并亲手给他戴上勋章。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屡建奇功。1954年,金日成首相在朝鲜平壤市牡丹峰地下大厦接见了他,授予他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军功勋章。战争年代,王福成绩卓著,屡建功勋,是人民钦佩的“特功”英雄;和平建设时期从不居功自恃,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仍是我们尊崇的好干部。1954年,国家发行公债券,王福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一下子买了1039元的公债,兑现时全部归了连队。1950——1957年间,他作为英模代表,经常在军内外巡回报告或赴京参加国庆观礼。他把上级补助的3020元外出经费积存起来,于1957年上交了解放军总政治部,受到军领导机关的通令嘉奖。1979年底,王福转业到大同市二轻局任副局长,一家7口人,居住在一间半住宅楼内。由于没有房子住,他的两个儿子只好一次次推迟婚期。面对这样的困难,他从未向政府伸过手,张过口。1984年4月,王福由副局长调为调研员,仍然勤勤恳恳地为党的事业努力工作,直到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