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4280069

大同市洪源县名叫陶利的人,在大临河乡寺庄村村北1公里处建窑已有五六年,用来烧煤矸石,24小时生产烟尘污染,气味呛人,晚上尤为严重,当地老百姓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应县

大气

应县烨陶矿产品有限公司位于应县大临河乡寺庄村北1公里处,始建于2018年,2019年8月投入生产。该公司新建年产高岭土熟料2.5万吨项目环评批复文号:应环函〔2018〕18号,批准建设2座竖窑。但该公司建设中建成了3座竖窑,为此重新报批了环评并取得批复。2020年10月11日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号:91140622MA0HK5PQ7W001P,有效期限至2022年5月5日。

该公司生产原料为煤矸石,使用天然气烧成。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有窑尾烟气高温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设施;建有密闭原料库和成品库。2020年9月13日-14日该公司委托环境监测公司对废气进行了自行监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窑尾烟气排放筒出口颗粒物、SO2、NOx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举报反映的“在大临河乡寺庄村村北1公里处建窑用来烧煤矸石”属实。

此次现场调查核实时,该公司2座竖窑停产,1座竖窑正在运行,窑尾烟气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未闻到刺鼻性气味。查阅该公司窑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未发现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厂区内露天堆存约400吨原料。举报的“气味呛人”不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公司露天堆存原料的违法行为,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2021年4月30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应环责改字〔2021〕4号),责令立即将露天堆存的原料存入原料库内,在转运过程中湿法作业,严格控制扬尘。2021年5月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环罚告字〔2021〕2号),拟处罚2万元。该公司已将露天堆放的原料全部存入原料库内。

已办结

2

D2SX202104280013

怡东路附近,兰草苑小区周边环境脏乱差,路面未硬化,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道路扬尘严重。(垃圾基本已清理,市民担心道路硬化问题不解决)

朔城区

土壤,大气

(一)朔州市朔城区兰草苑小区东、西两区中间有南北走向的怡东路,全长1.45km,现仍未硬化。

(二)朔州市朔城区兰草苑小区北侧、西侧道路以及怡东路通往市府西街恒大华府小区拆迁后空地上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朔州市朔城区市容市貌管理事务中心对兰草苑小区未硬化的怡东路采取了每日2次洒水措施,控制道路扬尘。

属实

朔州市住建局将对全长1.45km,宽42m的怡东路实施打通工程(南起市府街、北至民福街),2021年6月对该项目进行招标,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完工。

阶段性办结

3

D2SX202104280017

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北面的华美奥集团崇升煤业、西面的华美奥冯西煤业、东面的晋能控股集团圣厚源煤业,三家企业采矿将村民的耕地、坟地破坏,导致房屋裂缝倒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只是书面答复,政策没有落实)

平鲁区

生态

(一)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鲁区下面高乡下面高村西北1公里处。2013年-2017年期间该公司先后三次采煤造成了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东北641.2亩土地塌陷,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6处坟盘32个坟头塌陷。该公司按与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委会已签订的协议,2013年塌陷的177亩到2022年的补偿仍有50万元未补偿;2017年塌陷的241亩到2022年仍有40.73万元未补偿,造成的坟盘和坟头塌陷仍有5.98万元未补偿,其余补偿已经到位。2020年采煤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2处坟盘塌陷,已签订协议还未补偿,2021年4月29日该公司已将签订的《坟头补偿协议》上报上级公司审批,批准后进行补偿。该公司共有协议签订的96.71万元未给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补偿到位到目前为止未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村民房屋裂缝倒塌。举报反映“导致房屋裂缝倒塌”不属实,反映的“政策没有落实、补偿不到位”属实。

(二)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东1公里处,该公司因采煤分别于2014年、2015年、2019年、2020年4次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395.5亩土地、35盘坟地塌陷。2019年11月该公司复产后,按与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委会签订的塌陷土地补偿协议2015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1日补偿的286.74万元还有17.74万元未补偿。塌陷坟地仍在核实中。2020年该公司采煤造成的冯家岭村村北18户村民房屋裂缝补偿已到位。对其他村民房屋裂缝,已于2021年4月26日聘请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进行补偿。举报反映“政策没有落实,房屋裂缝、土地塌陷补偿不到位”属实。

(三)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西南2公里处,2013年-2020年采煤共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4处土地塌陷,塌陷面积1834.27亩。按照该公司与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委会签订的协议,2013年塌陷的505.27亩土地2018年1月-2023年1月补偿的366.32万元仍有26.62万元未补偿,2014年塌陷的128.2亩土地2014年5月-2019年5月补偿的84.04元仍有4.04万元未补偿,2019年6月-2024年6月补偿的92.95万元全部未补偿,2015年塌陷的919.8亩土地2015年11月-2020年11月补偿的666.86万元仍有96.86万元未补偿,2020年11月-2025年11月补偿的666.86万元全部未补偿。2017年塌陷的281亩土地2017年10月-2022年10月补偿的203.73万元仍有163.73万元未补偿。2011年1月-2021年造成70座坟盘99个坟头塌陷补偿的403.67万元仍有63.96万元未补偿。该公司共有1022.7万元未给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补偿到位,到目前为止未造成平鲁区下面高冯家岭村村民房屋裂缝倒塌。

3家公司在2021年前分别对采煤塌陷土地用黄土填埋的办法初步治理了500亩、300亩、1600亩,调查核实时,3家公司对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塌陷未治理过土地采用机械人工填埋黄土、平整土地进行了治理。举报反映“没有任何实际行动”不属实。

部分属实

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以平自然资函〔2021〕125号要求:

1.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采煤造成的土地、坟头塌陷按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时限补偿到位,对超过协议补偿时限于2021年10月底前补偿到位。

2.抓紧落实采煤沉陷区治理,待该煤层采区结束塌陷稳定后按规定进行治理,经平鲁区自然资源局验收后交付村民耕种。

阶段性办结

4

X2SX202104280003

举报反映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下面高村,2013年至今因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矿过度开采导致我村近1700亩承包地耕地塌陷。家地里大量杏树被毁。至今,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矿还在过度超采很多地方已形成二次塌陷,当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矿存有大量废矸石无法处理每天晚上偷偷埋在附近山沟里。

平鲁区

生态,土壤

(一)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20年最大年煤炭产量为84.0万吨,2021年1季度采煤21.12万吨,均低于设计能力90万吨/年。不存在过度超能力开采。反映的“过度超采”不属实。

(二)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2017年和2020年3年共造成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下面高村3处土地塌陷,塌陷面积共1764亩2013年在回采4#煤层,造成一次土地塌陷,在回采9#煤层时又造成一次土地塌陷。在平鲁区下面高乡下面高村西北约200米处(当地人称阳塔地)确有举报人的13.5456亩地里的杏树苗塌陷被毁。土地塌陷导致杏树苗被毁的纠纷,公司与举报人杏树苗补偿一直达不成协议,纠纷处理不了。此次调查核实时,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下面高村塌陷土地除举报人的13.5456亩土地因其阻工未治理外,其余均已用黄土填埋、整平进行了初步治理。反映的“1700亩土地塌陷,大量杏树被毁”属实。

(三)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环评批准(晋环函〔2013〕1746号)设有煤矸石处置场,位于该公司工业广场东150米处,占地面积9.86hm2,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场要求的设施齐全,产生的煤矸石在其处置场处置,且边处置边用黄土覆盖并压实。未发现该公司存有大量废矸石和乱倾乱倒煤矸石现象。反映的“大量废矸石无法处理每天晚上偷偷埋在附近山沟里”不属实。

部分属实

朔州市平鲁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4月16日以平环委办发〔2021〕17号要求:

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政府、下面高村委会继续做举报人的思想工作,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让其理解政策法律,尊重事实,尽快与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达成杏树苗赔偿协议,领取补偿款,化解矛盾,顺利推进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的土地塌陷治理工作。

阶段性办结

5

X2SX202104280026

1.在大柴棚村西强占耕地在乡政府的保护下私开黑沙场,用于堆放沙子占地约20亩左右。2.每天夜间挖沙,把村里的灌溉设施,水渠,过路全部压塌,跟另外一个黑沙场(也在大柴棚村西),强占毁坏耕地,私挖乱采,在私挖过程中把村中用于灌溉农田的水渠拦腰挖断。大约被毁坏耕地20余亩,防洪沟也被破坏,已经被挖成深坑,雨汛期,假如有山洪爆发,洪水将进入村庄。3.贾诚厚,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主任,在利用贾义厚(其三弟,马营庄乡政府工作人员)当选村主任以后,利用职权承揽大柴棚村环境卫生,挣着国家的钱,从未见过清理打扫,导致大柴棚村垃圾到处都是,毫无新农村气息。4.4月23日,当地环保局下来调查,两个黑沙场收到风声把用于私挖乱采的工程车,装载机全部寄放,两个黑沙场立即作出反映,把违法所采砂石,全部推平,在涉事黑沙场安装了大门,试图躲避调。

山阴县

生态

1、举报人反映的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西砂厂实际是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西闲置的蔬菜交易市场。该蔬菜交易市场占地50.94亩,占用的是集体建设用地,后经村委会同意由马营庄乡大柴棚村村民贾忠厚个人使用,蔬菜交易市场确实堆有9000方砂子,并用防尘网苫盖。举报反映的“强占毁坏耕地私开黑沙场”不属实,反映的“堆存砂子”属实。

2、举报反映的在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西有另一处黑沙场,实际是村里生活垃圾堆放点,不是黑沙场,位于马营庄乡大柴棚村西东寨沟下游的废弃河槽,是未利用地反映的私挖乱采是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村民贾忠厚2021年2月在大柴棚村村南白纯清承包的耕地西侧采挖了229m³砂石,采砂位置是未利用地针对贾忠厚采挖砂石的违法问题,山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3月24日对贾忠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129.56元,罚款825.9元的行政处罚(山自然资古罚字[2021]1号),贾忠厚缴纳了罚款,并用砂石对采砂区域进行了回填,此后再也没有挖砂。2009年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村民贾忠厚在建设自己的蔬菜交易市场时,为了出入方便,将蔬菜交易市场大门前一段6米长的灌溉水渠填埋,现已清掏恢复原状。贾忠厚在大柴棚村村民白纯清承包的耕地西侧采砂时曾导致长63米防渗渠受损,已于2021年2月修复,采砂过程中没有毁坏田间道路。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2017年重新规划了行洪渠,在村中部修建拦洪坝,埋设排洪管道280米,能够确保汛期村庄及村民的安全。反映的“灌溉农田水渠被毁坏、私挖乱采砂石”属实,反映的“存在行洪安全”、“夜间挖砂和另一个黑砂厂,抢占毁坏耕地”不属实。

3、贾成厚是2017年12月经大柴棚村全体村民投票选举当选的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村委会主任。2021年2月23日因履职不力,贾成厚辞去了大柴棚村委会主任,均与马营庄乡政府工作的三弟贾义厚没有关系。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的环境卫生2020年经由山阴县政府统一委托山西锦江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阴分公司(法人:李强)负责的,与贾忠厚没有任何关系,大柴棚村委会只负责协调监督。山阴县马营庄乡政府责成人员对该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核实,不存在村内垃圾遍地,无人清理的问题。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4、2021年4月23日,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工作人员到山阴县马营庄乡大柴棚村实地检查时,原来大柴棚村委会院内寄放的车辆已清理,蔬菜交易市场内堆存的砂石已苫盖,没有推平。填埋的和损坏的灌溉水渠已恢复,蔬菜交易市场的大门在建设时已经安装,不存在新安装大门躲避检查的问题。反映的此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山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以山环委办〔2021〕20号要求:山阴县马营庄乡政府加强对贾忠厚堆存砂石的管理,监督其严格采取苫盖措施,在使用过程中采取湿法作业,严格控制扬尘。

2、山阴县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违法行为。

 

已办结

6

X2SX202104280025

1、举报朔州市山阴县上沙河村龙胜石料厂破坏生态环境。2、山阴县柳沟矿无环评手续,对林地和庄稼造成污染。多次举报无果。

山阴县

生态

(一)群众反映的龙胜石料厂山阴县佳佳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龙胜石料厂,位于朔州市山阴县岱岳镇上沙河村西1.2公里处该石料厂自审批环评以来,未建设任何生产加工设施,也未生产过。此次调查核实时,该厂仍未建设,也未生产过,正在按照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上世纪九十年代历史遗留(不是该矿采矿造成的)的生态破坏进行修复。反映的“生态破坏”属实。

(二)山阴县柳沟石料厂位于山阴县下喇叭乡柳沟村东北1.2公里处。厂年产10万吨石灰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为山环函[2013]69号,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2月建成投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号为山环函[2015]17号,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06210634424634001Z,有效期至2025年5月26日。反映的“无环评手续”不属实。

在2021年4月13日的调查中发现,山阴县柳沟石料厂露天堆放2.6万方石籽,未进行有效覆盖2021年4月16日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已处罚4.6万元,责令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装卸、拉运时要加大洒水、喷淋频次,采取湿法作业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密闭石籽棚建设,并将露天堆存的石籽全部入棚,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破损的道路及场地的硬化。

此次核查时,山阴县柳沟石料厂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建设全封闭料棚,对场地和道路进行硬化,未见有扬尘。山阴县交通局已在通往柳沟石料厂的贾家窑村道设置了限速标志和减速带,控制过往车辆车速,减少扬尘污染。

部分属实

1、山阴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大对山阴县佳佳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龙胜石料厂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任务。

2、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将责成专人监督山阴县柳沟石料厂完成密闭石籽棚、场地硬化、进出道路维修等工程后方可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后,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该厂厂界噪音及柳沟村的环境噪声、厂界及进出厂道路两侧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

7

D2SX202104280065

南河种镇大穗子村南园区晋北环保有限公司夜间2点至3点生产时排放臭气。

应县

大气

经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2021年4月29日调查核实:

山西晋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应县新型产业科技创新园内,距离最近的村庄大穗村2公里,设计年处理废矿物油6万吨,处置废油桶5万只。环评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手续齐全,已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该公司2020年4月建成后试生产了25天后停产,直到2020年8月验收监测期间从8月14日生产到8月30日停产,2021年3月8起恢复生产。

此次现场调查核实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水处理站的隔油池、调节池、蒸发器系统、生化反应池和污泥池等池体均采取了密闭措施,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送入管式炉掺烧处理。原料罐、中间油罐、成品油罐、蒸馏和溶剂精制设施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均采取密闭措施并用密闭管道送入管式炉焚烧处理。事故状态下,原料罐、中间油罐、成品油罐的挥发性有机气体通过呼吸阀排出,蒸馏和溶剂精制的挥发性有机气体通过紧急安全阀排出。经查阅该公司的故障台账和询问当事人,该公司在生产期间从未出现过事故状态,在罐体的呼吸阀和蒸馏和溶剂精制的紧急安全阀均未排过挥发性有机气体。该公司2021年4月25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以及管式炉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还未出具。群众反映的“排放臭气”属实,但未发现有偷排问题。

部分属实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将加强山西晋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监督该公司做好各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运行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待2021年5月10日监测的结果出具后,视情进一步处理。

已办结

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