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4300028

吴马营乡闫家窑村,同煤织女泉风电厂四期工程,未批先建,少批多占,大面积毁林,山体裸露,森林植被严重破坏。实际毁坏的林地(国家级二级公益林),两次举报得到的结果与事实不符,当地政府扭曲事实,希望督察组亲临现场督察。

山阴县

生态

经山阴县吴马营乡政府、山阴县林业局2021年5月1日再次调查核实:

山西同煤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报批织女泉风电分公司四期工程项目于2018年9月22日与山阴县吴马营乡闫家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永久性征用山阴县吴马营乡闫家窑村林地补偿协议》和《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书》,协议签订永久性征用闫家窑村林地58.653亩,临时使用闫家窑村集体林地44.1015亩,使用闫家窑村林地共102.7545亩。山阴县林业局以山林发[2018]44号45号分别审查该项目永久性占用山阴县吴马营乡闫家窑村林地58.653亩,临时使用山阴县吴马营乡闫家窑村林地44.1015亩,合计102.7545亩。2018年12月12日取得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晋林资许准[2018]253号)和《关于批准山阴织女泉风电四期(99.5MW)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晋林资许准[2018]254号),对该项目使用和临时占用林地予以批复。2019年3月1日该项目开始动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委托应县鑫杰林业技术培训服务中心出具《关于织女泉四期风电闫家窑段占用林地范围现场勘验报告》,该项目占地为国家公益林、二级保护林地;经实地勘验,占地总面积共71.411亩,少于批准的102.7545亩,项目实施区域内毁林,永久性占用林地49.56亩,临时性占用林地面积21.851亩,山阴县林业局以山阴县采字[2019]0323005号等34个文号共批准采伐72.45亩,实际采伐了71.411亩。按照国家森林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需要对临时性占用的44.1015亩林地两年期满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现已恢复了31亩,还有13.1015亩未恢复。举报人反映的“占用林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占、当地政府扭曲事实”不属实。反映的“大面积毁林,毁坏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山体裸露”属实。

部分属实

山阴县林业局于2020年12月1日以山林函字[2020]84号要求:山西同煤新能源有限公司山阴县织女泉风电四期项目必须在2021年12月12日前完成临时占用林地的恢复工作。

已办结

2

D2SX202104300051

鄯阳西街鄯阳苑小区B区临街商铺的饭店在小区内开了后门,饭店占用小区停车位,堆放饭店所需的物品和垃圾,造成小区停车困难,饭店在小区内排放污水,直接排入小区地面,饭店油烟设备噪音大,饭店没有安装环保过滤设备,直接将油烟排入小区内,烟味大。饭店油烟渣污染小区车辆。

朔城区

土壤,水,大气,噪音

经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朔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2021年5月2日调查核实:

朔州市朔城区鄯阳西街鄯阳苑小区B区临街经营的饭店共有12家,其中10家饭店有后门。12家饭店的油烟处理设施与排风设施全部安装在饭店后墙和小区内地面,有3家饭店在后门的鄯阳苑小区堆放有杂物占用了小区的公共区域。未发现有污水排入小区地面痕迹所有的饭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且运行正常,但由于此处饭店集中,油烟味道较大。

2021年5月5日经第三方监测公司对鄯阳苑小区B区距离饭店最近的两栋居民楼前6个噪声敏感点位进行了环境噪声监测,其中3个点昼间噪声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二类区限值,3个点不超标;6个点位夜间均不超标。

属实

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5月5日制定了《朔城区鄯阳苑小区B区居住环境餐饮业整治工作方案》(朔区南办发〔2021〕49)。方案规定由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监督,鄯阳西街鄯阳苑小区B区所有饭店2021年5月15日前清理小区内堆存的杂物,拆除在地面上或在饭店后墙安装低于2米的油烟净化设施,将油烟净化设施和空调排风设施全部安装在后墙2米高以上,同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改造完成后由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居民的环境噪声进行监测,视其情况进一步处理。

已办结

3

D2SX202104300050

南城街道红旗牧场一分厂,村北紧挨居民区20米左右有一“晋能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麻家梁煤矿”,在居民区地下挖煤,采煤破坏了居民的饮用水源地,导致村民无水吃,吃的水是社区送的水;采煤导致居住区的地面塌陷,且采煤放炮声扰民,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朔州经济开发区

水,生态

经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2021年5月2日调查核实: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分场北300米处,2010年投入生产。从2020年9月煤炭开采就到了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分场职工居住区下,造成了一分场的水井从2021年初就没水。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责成专人每天送水。举报“居民区地下挖煤,采煤破坏了居民的饮用水源地,导致村民无水吃,吃的水是社区送的水”属实。

2013年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该公司共同出资在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四分场建设了972套搬迁安置房,并从2020年6月1日启动了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分场、场部的搬迁安置工作2021年2月一分场职工居住区地面出现塌陷,仍有8户职工居住在此地,其余职工住户已搬迁安置。举报反映的“采煤导致居住区的地面塌陷”属实。

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采煤是阶段性放炮,放炮时一般是在上午9点或者凌晨1点左右。2021年5月2日第三方监测公司在该公司放炮时监测,红旗牧场一分场未搬迁住户周边的环境噪声值均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反映的“采煤放炮声扰民,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属实。

部分属实

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2021年5月5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责成红旗牧场一分场和搬迁安置项目部继续做好未搬迁户的思想工作,积极动员立即搬迁,确保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搬迁安置工作。

阶段性办结

4

D2SX202104300052

下盘堡乡苍房坪村,村西北方向2公里处有六、七家石料厂,在村西北的山上开采石料,破坏了山体环境。

朔城区

生态

经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乡人民政府、朔州市朔城区自然资源2021年5月1日调查核实: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乡仓房坪村西北方向2km处共有4家石料生产加工企业,均有合法的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年生产规模均是10万吨。朔州市众聚鑫石料有限公司批准的矿区面积135亩截至目前开采过的面积22.3亩,出入矿道路及机械开采作业占用了17.8亩,现需要治理面积4.5亩。朔州市西山建材有限公司批准的矿区面积25.8亩。截至目前开采过的面积15.5亩,出入矿道路及机械开采作业占用了11.5亩,现需要治理面积4亩。朔州市勤俭建材有限公司批准的矿区面积27亩。截至目前开采过的面积11.1亩,出入矿道路及机械开采作业占用了8.1亩,已经恢复治理了2亩,现需要治理面积1亩。朔州市朔城区昌盛石料有限公司批准的矿区面积47.7亩。截至目前开采过的面积13.9亩,出入矿道路及机械开采作业占用了9.9亩,已恢复治理了2亩,现需要治理面积2亩。

属实

(一)朔州市朔城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4月12日下发通知(朔区自然资发〔2021〕40号)要求各矿山企业2021年6月30日完成编制《矿山开发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矿山开发治理方案》要求,按时完成矿山治理工作,形成生态修复长效机制。

(二)朔城区自然资源局以朔区自然资(改)字[2021]SC第3001号-3004号对4家石料开采企业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未治理的11.5亩采矿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任务。

阶段性办结

5

D2SX202104300053

开发区南城街道办红旗牧场一分厂,紧挨居民区有一“晋能控股集团麻家梁煤业公司”,在居民区地下挖煤,导致居住区的地面有了裂缝并塌陷变形,居民的房屋全部倒塌;且采煤破坏了居民的饮用水源地,导致村民至今无水吃,吃的水是社区送的水,至今已有3月,无人处理。(居民多次找市政府信访局反映,都未处理。)

朔州经济开发区

其他污染,水

经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2021年5月2日调查核实: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投入生产。针对采煤沉陷问题,2013年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该公司共同出资在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四分场建设了972套搬迁安置房,2020年6月1日启动了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分场、场部的搬迁安置工作,现已搬迁的363户房屋有的是拆了,有的是倒塌了,仍有8户职工居住在原址2021年2月一分场职工居住区的地面开始塌陷,2021年2月19日这8户职工有6户的砖木结构房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反映的“在居民区地下挖煤,导致居住区的地面有了裂缝并塌陷变形,居民的房屋倒塌”属实。

由于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从2020年9月煤炭开采就到了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分场职工居住区下,造成了一分场的水井从2021年初就没水。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直责成专人每天送水。举报“采煤破坏了居民的饮用水源地,导致村民无水吃,吃的水是社区送的水”属实。

2021年4月27日,红旗牧场一分场有6人到朔州市政府信访接待大厅上访,当天朔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给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了《接返通知》,要求务必将上访人员全部接返回当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2021年4月28日,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朔州红旗牧场发了《信访转办单》,要求红旗牧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信访条例给予办理并将办理情况给予回复。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于2021年5月5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责成红旗牧场一分场和搬迁安置项目部继续做好未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动员立即搬迁,确保10月底前完成搬迁安置工作。

部分属实

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经过与8户居民协商,现有3户同意在2021年6月底前搬迁,1户近日按照搬迁方案进行搬迁,其余4户仍在沟通协商中。

阶段性办结

6

D2SX202104300054

南城街道办事处红旗牧场一分厂居民反映:“晋能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麻家梁煤矿”在居民区地下开采煤,导致村民的地下水资源遭到破坏,污染水源;且造成地面塌陷,破坏了2万多苗的树木,影响周边的生态环境。

朔州经济开发区

水,生态

经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2021年5月2日调查核实: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投入生产。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分场有一眼约100米深的水井,由于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从2020年9月煤炭开采就到了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分场职工居住区下,造成了一分场的水井从2021年初就没水。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直责成专人每天送水。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0月26日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矿区内深1000米和800米的2眼水井水质进行过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反映的“在居民区地下开采煤,导致村民地下水资源遭到破坏”属实,反映的污染水源”不属实。

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020年8月共造成朔州经济开发区红旗牧场一分场5325.8亩耕地、林地和荒地沉陷。红旗牧场一分场有1户职工在其承包的27亩耕地上种植了约1万株松树和1万株枣树等经济林苗木。树地尚未发现塌陷,树苗未被损毁,只是地里的两眼水井由于采煤破坏导致井里没水,栽种的树木无法灌溉。举报“地面塌陷”属实,举报“破坏了2万多苗的树木”不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2万多株树苗不能灌溉的问题,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从矿上铺设送水管道,2021年8月底前完成。

已办结

7

D2SX202105010012

下面高乡李西沟村,国兴煤矿作业导致村民耕地和房屋塌陷,果树被毁,没有给村民经济补偿。村干部不作为,贪污国家给农民的补贴。村干部不按照实际土地面积给土地确权。

平鲁区

土壤

经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人民政府2021年5月2日调查核实:

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兴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李西沟村东200米处,公司共造成李西沟村三处427.64亩村民承包地塌陷。其中有305.14亩已补偿到2026年12月31日;有105亩2019年12月31日的补偿费76.12万元已支付给该村村委会发放,6户村民因为对土地确权有争议,未领取补偿25万元2020年1月以后的补偿正在补签合同未补偿有17.5亩已补偿至2021年12月31日。该村张某某等32户在土地塌陷前种植有105亩杏树、果树等,已塌陷损毁,未补偿。该公司造成李西沟旧村无人居住的66户房屋从2015年6月开始出现裂缝,46户已搬迁安置,剩余20户对补偿存在争议,未领取搬迁安置补偿。反映的“国兴煤矿作业导致李西沟村民耕地和房屋塌陷,果树被毁,没有给村民经济补偿”属实。

2020年平鲁区纪委对反映李西沟村村干部贪污国家给农民的补贴问题进行过调查,调查贪污的事实不存在。举报反映“村干部不作为,贪污国家给农民的补贴”不属实。

平鲁区下面高乡李西沟村制定土地确权方案,并经绝大多数村民同意后实施现全村65户村民中56户已确权,9户村民想确权的土地与村集体土地有争议,未确权。举报反映“村干部不按照实际土地面积给土地确权”不属实。

部分属实

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以平自然资函〔2021〕136 号要求:

1.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兴煤业有限公司采煤造成的耕地塌陷、房屋裂缝、杏树果树被毁的问题,尽快达成协议,于2021年10月底前补偿到位。

2.采煤沉陷区治理,待该煤层采区结束塌陷稳定后按规定进行治理,经平鲁区自然资源局验收后交付村民耕种。

已办结

8

X2SX202105010007

反映朔州市平鲁区凤凰城镇村109国道,村民们的退耕还林地,小山平的林地,让村霸占领,林地一共有,12亩到14亩,村霸盖房子开饭店、停车场、加水。

平鲁区

其他污染

经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平鲁区凤凰城镇政府2021年5月2日调查核实:

平鲁区凤凰城镇凤凰城村北2.5公里处109国道南侧有一块叫小山平的退耕还林地,该处栽种的树苗未成活。2019年9月凤凰城村村民郝明小山平南修建彩钢房开饭店,占用的是村集体160㎡未利用地。来饭店就餐的司机在小山平临时停车、加水,碾压退耕还林地12亩,现场查看该处无林木,也没有损毁林木的迹象。举报反映“占领林地,开饭店、停车场、加水”属实。经向凤凰城村村民了解,未发现郝明有欺压他人、强买强卖等“村霸”行为。反映的“村霸”不属实。

部分属实

平鲁区凤凰城镇政府以凤政函〔2021〕15号要求:凤凰城村村民郝明在2021年5月20日之前自行拆除彩钢房或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恢复停车场地貌。如逾期未拆除或未办理土地手续,镇政府将于2021年5月26日前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恢复地貌。

阶段性办结

9

D2SX202105010014

向阳堡乡宋井沟村,富源瓷石厂、大恒瓷石厂私挖乱采破坏村民的耕地,水井也被掩埋,村民无法居住,破坏生态环境。

平鲁区

生态

经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和平鲁区向阳堡乡政府2021年5月2日调查核实:

平鲁区向阳堡乡宋井沟村位于乡政府北1公里处,宋井沟村附近采矿企业有3家,均有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安宋瓷石开发场矿区面积0.028平方公里,年生产规模1万吨,2016年11月被平鲁区政府实施关闭,开采期间开采面积约0.019平方公里,没有在井田范围外私挖乱采,也没有占用过村民耕地破坏生态环境恢复。该瓷石场2009年排渣掩埋了宋井沟村后泉湾泉眼的积水坑,导致村民没水吃,一直由该瓷石场拉水供应2019年11月起由引黄工程供水。原朔州市平鲁区富源瓷石场批准矿区面积0.1062km2,年生产规模3万吨,2016年11月18日被平鲁区政府关闭。该瓷石场从2003年到2016年在井田范围内开采面积是0.01km2,没有在井田范围外私挖乱采问题。开采时私下与村民签订协议占用村民耕地9.3亩,占用村民的耕地和采矿破坏土地均未恢复。平鲁区大恒粘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日,批准生产规模5万吨/年,一直未开采过。

属实

2019年11月朔州市人民政府将在平鲁区向阳堡乡宋井沟村附近采矿的原朔州市平鲁区富源瓷石场等企业开采资源造成的生态破坏恢复列入了《朔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中,2025年前由平鲁区人民政府实施并完成,在治理过程中同时对原朔州市平鲁区富源瓷石场私下与村民签订占用的9.3亩耕地复垦。

已办结

10

D2SX202105010013

陶村乡白西沟村,有一中煤平朔安家岭露天矿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村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晋国土资函【2011】757号、晋国土资函【2013】858号批复已过期;回复结果称临时用地六千多亩,实际则是八千多亩,并且也不是临时用地,因为2015年6月28日启动了白西沟村的整村搬迁)

平鲁区

生态

经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3日调查核实:

朔州市平鲁区陶村乡白西沟村位于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家岭露天煤矿井田范围内。2011年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向原国土资源部上报了《关于申请中煤平朔煤业责任有限公司露天矿采矿用地改革试点的请示》(晋国土字发[2011]199号),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以国土资厅函[2011]715号予以函复,复函“原则同意中煤平朔公司(现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在朔州市平鲁区中煤平朔公司矿区开展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试点方案中确定中煤平朔公司矿区范围内采矿用地总面积14万亩,其中包括中煤平朔公司安家岭露天矿计划临时占用白西沟村6625.15亩土地。

(一)举报人反映的“晋国土资函〔2011〕757号和晋国土资函〔2013〕858号”文件是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允许的采矿用地范围内对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和2012年、2013年的采矿临时用地计划批复,批复文件不存在过期的问题。反映的“两个文件过期”不属实。

(二)举报人反映的“临时用地六千多亩,实际则是八千多亩,并且也不是临时用地,因为2015年6月28日启动了白西沟村的整村搬迁”问题。平鲁区陶村乡白西沟村整村勘界面积为7956.1亩,其中6625.15亩是批准的采矿用地改革试点范围内的面积,平鲁区人民政府和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从维护被占地村庄群众利益角度出发,将其余不属于改革试点范围内的1330.95亩土地也一并纳入占地补偿范围,一并签定在《白西沟村搬(拆)迁补偿总协议》内进行了补偿搬迁。目前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家岭露天矿开采实际占用了用地试点改革批准范围内的白西沟村土地5400亩。反映的“临时用地六千多亩,实际则是八千多亩”属实。

部分属实

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鲁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管,严格监督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家岭露天煤矿在用地试点改革批准的土地范围内进行采矿作业。

已办结

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