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5050067

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北有一家华美奥崇升煤业,村西有一家华美奥冯西煤业,村东有一家晋能扩股集团圣厚源煤业,此三家煤矿生产经营以来,采矿挖矿导致地基塌陷,居民房屋离采空区不到50米,住房危险。村民耕地和坟地都被采空,现在井下每天放炮,震动大,村民担心房屋倒塌。村民要求对塌方的耕地和坟地进行补偿,村民现住房要求搬迁或补偿(村民去国家信访局上访14次未果),耕地塌陷农民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困难。(2016年区政府已下发文件称已经搬迁,但并未搬迁)

平鲁区

其他污染

(一)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采空区分别距离冯家岭村村民居住区224米80米87.92米。3家公司的开采设计要求开采作业面距冯家岭村的安全距离分别是70米、80米、37.44米,均采用斜井开拓机械综合采煤放顶的采煤方法,不使用爆破器材。反映的“住房危险,井下每天放炮,震动大”不属实。  

(二)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2017年期间该公司先后三次采煤造成了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东北641.2亩土地塌陷,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6处坟盘32个坟头塌陷。该公司按与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委会已签订的协议,2013年塌陷的177亩到2022年的补偿仍有50万元未补偿;2017年塌陷的241亩到2022年仍有40.73万元未补偿,造成的坟盘和坟头塌陷仍有5.98万元未补偿,其余补偿已经到位。2020年采煤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2处坟盘塌陷,已签订协议还未补偿,2021年4月29日该公司已将签订的《坟头补偿协议》上报上级公司审批,批准后进行补偿。该公司到目前为止未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村民房屋裂缝倒塌。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西南2公里处,按照该公司与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委会签订的协议,2013年-2020年采煤共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4处土地塌陷,塌陷面积1834.27亩。2013年塌陷的505.27亩土地2018年1月-2023年1月补偿的366.32万元仍有26.62万元未补偿,2014年塌陷的128.2亩土地2014年5月-2019年5月补偿的84.04元仍有4.04万元未补偿,2019年6月-2024年6月补偿的92.95万元全部未补偿,2015年塌陷的919.8亩土地2015年11月-2020年11月补偿的666.86万元仍有96.86万元未补偿,2020年11月-2025年11月补偿的666.86万元全部未补偿。2017年塌陷的281亩土地2017年10月-2022年10月补偿的203.73万元仍有163.73万元未补偿。2011年1月-2021年造成70座坟盘99个坟头塌陷补偿的403.67万元仍有63.96万元未补偿。该公司到目前为止未造成平鲁区下面高冯家岭村村民房屋裂缝倒塌。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东1公里处,该公司因采煤分别于2014年、2015年、2019年、2020年4次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395.5亩土地、35盘坟地塌陷。2019年11月该公司复产后,按与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委会签订的塌陷土地补偿协议2015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1日补偿的286.74万元还有17.74万元未补偿。塌陷坟地仍在核实中。2020年冯家岭村村民反映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采煤造成村北18户村民房屋裂缝,但不在该公司的采空区上,为了缓解村企矛盾,在平鲁区下面高乡政府的协调下该公司直接给予了补偿。对村民后来反映的房屋裂缝问题,该公司2021年4月26日已委托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补偿。

(三)经查2016年至今平鲁区政府从未从发布过关于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整村实施搬迁的文件,决定是否搬迁应由采煤企业主导协商解决。举报反映“2016年区政府已下发文件称已经搬迁,但并未搬迁”不属实。

部分属实

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以平自然资函〔2021〕148号要求: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在划定的井田范围内采煤,严格落实井下设计规范,留足村庄保安煤柱距离,确保附近村庄安全。采煤造成的土地、坟头塌陷未按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序时进度补偿的,要在2021年10月底前补偿到位。以后要保证每年10月底前补偿到位。

采煤沉陷区治理,待该煤层采区结束塌陷稳定后按规定进行治理,经平鲁区自然资源局验收后交付村民耕种。

阶段性办结

2

D2SX202105050061

元堡子镇宣阳寨村东面,有一玉龙煤矿大肆开采导致村民耕地塌陷,无法耕种,破坏生态环境。

右玉县

生态

(一)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右玉县元堡子乡辛屯村西南1.8km处该公司在批准的井田范围内开采,不存在越界开采;2013年至2021年第一季度,其煤炭产量在核定生产能力范围之内,不存在超量开采。反映“玉龙煤矿大肆开采”问题不属实。

(二)该公司采煤造成右玉县元堡子镇宣阳寨村耕地塌陷366.06亩,涉及53户。该公司与村民签订合同补偿7200元/亩,已支付4800元/亩,剩余补偿在2021年8月7日前全部付清。现场核查时,塌陷的耕地已全部完成整治复垦,恢复了种植条件。村民种植有玉米及其他作物。举报反映“土地塌陷”问题属实,“塌陷耕地不能耕种”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朔州市右玉县生态环境委员会2021年5月8日以右环委办发〔2021〕2号要求:右玉县元堡子镇政府督促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按时将宣阳寨村民土地塌陷补偿支付到位。

已办结

3

D2SX202105050009

北王庄乡南泉村,村民在自己家养牛,牛粪乱倒在路边,臭味大,影响村民居住。

朔城区

大气

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南泉村村民李连枝在自家院中养有8头奶牛,在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二批交办案件(D2SX202104180054)问题调查处理后,李连枝再次不劝阻,将8m3牛粪堆存在院子东50米处的空地上,气味呛人。

属实

(一)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2021年5月10日将牛粪清理到附近村民地里,再次将堆存点覆土,并栽种了树木

(二)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南泉村委会将对村民李连枝说服教育,教育其再不要将牛粪堆在村庄附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已办结

4

D2SX202105050015

建设南路,银建小商品市场十几家宠物店,将宠物放在室外,粪便用水管冲到马路,臭水横流,噪声扰民。(之前举报处理了几家,还有两三家未处理,敷衍检查,从门口挪到路边,仍有污染,查完又挪回去了)

朔城区

朔州市朔城区银建小商品市场东北角放置宠物笼的商铺共有10家,2021年5月6日已清理了7家,2021年5月8日宠物笼大、宠物大的3家也搬离了市场。

属实

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朔区南发〔2021〕51号)责令朔州市朔城区银建市场管理中心加强内部巡查与管理,杜绝出现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已办结

5

X2SX202105050003

举报人反映朔州市朔城区胡家窑村,举报人于2003年种植杨树1380棵,松树600棵,杏树175棵,柳树53棵,2006年,朔州污水厂成立,在举报人承包地修了一个污水管道,污水常年有污水,十几家承包地种的树,被漏出的污水淹死,举报人受损最严重。在我们承包地北面地头崖上是污水厂家属楼,多年来,他们的垃圾、废物都倒在承包地里,直接影响树木的成长。举报人在村南河湾有六亩四分地,多年来,个人开沙场及河道占了承包地,把柳树冲走十多颗。现在村河湾有排污口两处,西边是本村污水口,污水都流进各家自留地,50%树木被污水淹死。东边是石油公司,东关小康村、十里铺排污口,污水全部流到崖根,臭气漫天。从西到东大约三里多长,路两旁、地里、河槽、树地到处是垃圾堆成山,污染十分严重。

朔城区

(一)在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胡家窑村东北、北同蒲铁路线桥东150米处,朔州城发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有一条南北走向的污水总排放渠,该渠不在举报人的承包地内举报人的2.4亩承包地在该渠东28m处,地里只栽植有杨树,没有杏树、松树、柳树。2020年7月该水渠年久失修出现多处漏水,浸泡了该处38户36.78亩河滩地,地里的杨树等部分有枯死现象。反映的“举报人在承包地修了一个污水管道,种植松树、杏树、柳树”不属实,反映的“举报人种植杨树,污水淹没十几家承包地种的树”属实。

(二)朔州城发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家属楼南10米处堆存有30m3生活垃圾,有部分垃圾散落在举报人的杨树地里。

(三)举报人反映的在本村南河湾确有2.4亩自留地,不是6.4亩,地里有19颗柳树,没有个人的采沙场。该地受七里河河水和雨季洪水的冲刷,举报人反映的被冲走的10余棵柳树无法证实。在北同蒲铁路桥东400米胡家窑村南河湾堆存有约2000m3建筑垃圾。反映的“个人开沙场”不属实。

(四)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胡家窑村南河湾北同蒲铁路桥东、西两侧500米处分别有两个生活污水排口。东侧的污水排口是朔城区南城办事处东关村和北旺庄街道办事处十里铺村民自建房产生的生活污水,流到胡家窑村集体荒地和未耕种的承包地里,不是举报人的承包地。西侧的排口是胡家窑村未拆迁12户村民的生活污水,流到胡家窑村集体荒地和举报人的0.1亩自留地里。举报的石油公司是中石化朔州分公司的油库,该公司的油库污水处理后用于库区洒水和绿化,不外排。反映的“东关小康村、十里铺直排污水”属实,反映的“石油公司排放生活污水”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朔州城发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排水渠造成举报人受浸泡的2.4亩土地按照2021年5月8日协调会议定的土地1500元/亩枯死树木650元/m³的标准进行赔偿

(二)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胡家窑村委会已于2021年5月9日朔州城发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家属南的生活垃圾全部清理。

(三)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2021年5月9日开始清理胡家窑村南河湾建筑垃圾,预计2021年5月20日前清理完成

(四)同蒲铁路桥东、西两侧500米处的胡家窑村南河湾的两个生活污水排口,分别由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和南城办事处负责,在2021年8月底前建池收集,定期拉运到朔州城发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已办结

6

D2SX202105050011

滨河南路海源滨河湾小区西门右侧,有一排小平房,将生活污水乱排至马路上,气味呛人,影响周边住户的生活。

朔城区

该举报问题与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五批交办案件(D2SX202105010068)重复。此次现场调查,朔州市朔城区滨河湾小区西侧原朔城区预制厂院内平房有7家商户,5家电焊铺,2家豆腐加工作坊1家停业,1家已被取缔,滨河路面上仍有倾倒过废水的痕迹,并散发气味。2021年5月7日朔城区北城街道办事处对倾倒过废水的路面进行了清洗。

属实

朔城区北城街道办事处正在对滨河南路的周边环境实施环境创优精细化治理,将彻底改变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7

D2SX202105050010

张辽南路金沙园小区外墙南侧平房区,有多处旱厕气味呛人;道路坑坑洼洼破损,车辆过往扬尘污染;该地区没有集中供暖,平房区冬天小炉子烧煤取暖烟尘污染。

朔城区

大气

朔城区金沙园小区南墙外有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南街村200余户平房居民,部分居民在院外设置旱厕。2020年农村旱厕改造时拆除了一部分,还有12户居民旱厕未拆除,气味呛人,这200户居民一条长790m的水泥出入道路部分破损,长时间不清扫,有扬尘。

该平房区虽未进行集中供热改造,但在2018年实施了“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替代。

属实

(一)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将平房区2022年老旧片区改造计划届时该片区的集中供热、道路环境、上下水管网、强弱电入地等统一进行改造,2022年底完成。在此前,对旱厕通风空隙处进行了填补,做好除臭除事项尽量保持居民区干净、整洁。

(二)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5月10日开始对该平房区的出入道路开始修补,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

已办结

 

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