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5070064

举报人之前反映“下喇叭乡织女泉村,有一联盛风力发电站占用耕地、荒地和林地40多亩,扬尘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1、公示结果称联盛风力发电站破坏耕地、荒地和林地的行为,间断性移送公安部门处理;2、公示结果称破坏林地22.8895亩,实际破坏100多亩;3、占用耕地没有给村民任何补偿。

山阴县

生态

山西联胜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山阴偏岭三期项目只有用地预审、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从2020年1月至2020年底在山阴县下喇叭乡织女泉村区域范围内建设升压站、20台风力发电机,共占用未利用地和耕地12.24亩。该项目2020年1月9日取得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晋林资许准[2020]019号),批准使用山阴县林地面积46.485亩,批准使用织女泉村林地仅9平方米未使用。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岳在为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过山西联胜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意在批准的范围外擅自毁坏织女泉村林地4.53亩修路,山阴县林业局给予了行政处罚;张某某在为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过山西联胜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意在批准的范围外擅自毁坏林地22.8895亩,山阴县林业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公示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是针对织女泉村村民张某某破坏林地22.8895亩达到了涉嫌违法犯罪标准移送公安机关,其他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破坏林地、耕地面积没有达到涉嫌违法犯罪标准,没有移送,并不是阶段性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反映的“公示结果称联盛风力发电站破坏耕地、荒地和林地的行为,间断性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不属实。

(二)公示的破坏林地22.8895亩是织女泉村村民张某某在为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破坏织女泉村林地的面积,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际破坏织女泉村林地共27.4195亩。反映的“公示结果称破坏林地22.8895亩,实际破坏100多亩” 不属实。

(三)在回复第21批群众反映X2SX202104270005问题时,山西联胜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有占用6户村民地未补偿,2021年5月12日已全部补偿到位。反映的“占用耕地没有给村民任何补偿”属实。  

部分属实

(一)山阴县下喇叭乡纪委2021年5月11日对织女泉村分管护林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郭万功因护林不力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山下纪〔2021〕2号)。

(二)山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山环委办〔2021〕28号要求:山阴县下喇叭乡政府、山阴县自然资源局、山阴县林业局监督山西联胜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从2021年5月1日起对风电检修道路保持足够的洒水频次,控制道路扬尘。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阶段性办结

问责1人。

2

D2SX202105070058

举报人之前反映:”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北面的华美奥集团崇升煤业、西面的华美奥冯西煤业、东面的晋能控股集团圣厚源煤业,三家企业采矿将村民的耕地、坟地破坏,导致房屋裂缝倒塌。(曾向地方和国家信访局反映过。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过。)“的问题,1、公示结果称三家公司在2021年前分别对采煤塌陷土地用黄土填埋的办法初步治理过500亩、300亩、1600亩,但实际上一亩都没有治理过;2、三家企业只给了一小部分补偿,但公示结果称只剩下小部分的补偿没有给,与实际不符;3、第十九批公示结果称晋能控股集团造成18户村民房屋裂缝,第二十二批结果承认有除了18户以外的其他村民房屋遭到破坏,举报人想了解第十九批和二十二批举报仅仅差几天,为何结果区别如此之大,为何一开始不承认?4、三家企业采矿将村民坟地破坏还在调查中,2017年至今已经多年到底在调查什么?核实什么?是不是不想补偿?5、2016年已由平鲁区区政府出示公告对冯家岭村进行了搬迁,为何到现在村民仍然住在原来的房子,并没有搬迁。全体村民在没有水源的情况下居住在采空区上面,谁来保证村民的安全呢?公示结果称公示希望督察组重新查处,当地政府虚假整改。

平鲁区

生态,土壤

(一)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2017年期间采煤造成冯家岭村东北641.2亩土地塌陷,其中耕地501.8亩。2013年-2019年初步治理了500亩,治理过程中均有施工日志和现场治理图片。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2020年采煤共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西南1834.27亩土地塌陷,其中耕地1772.67亩。2013年-2021年初步治理了1600亩,有现场治理图片。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因采煤造成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西南395.5亩土地塌陷,其中耕地364.3亩。2015年-2021年初步治理了300亩,有现场治理图片。反映的“3家公司实际一亩都没治理过”不属实。

(二)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造成了冯家岭村土地塌陷,未造成村民房屋裂缝倒塌。2013年塌陷的177亩土地到2022年的补偿仍有50万元未补偿;2017年塌陷的241亩土地到2022年仍有40.73万元未补偿。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造成了冯家岭村土地塌陷,未造成村民房屋裂缝倒塌。2013年塌陷的505.27亩土地2018年1月-2023年1月补偿仍有26.62万元未补偿;2014年塌陷的128.2亩土地,2014年5月-2019年5月补偿仍有4.04万元未补偿,2019年6月-2024年6月补偿全部未补偿;2015年塌陷的919.8亩土地,2015年11月-2020年11月补偿仍有96.86万元未补偿,2020年11月-2025年11月666.86万元补偿全部未补偿;2017年塌陷的281亩土地2017年10月-2022年10月补偿仍有163.73万元未补偿。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造成了冯家岭村土地等塌陷。2015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1日的补偿还有17.74万元未补偿。2020年冯家岭村村民反映该公司采煤造成村北18户村民房屋裂缝已补偿。

3家公司的塌陷补偿历次调查处理均没有公示过剩下一小部分,有关补偿的金额全部来源于3家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上的补偿金额和3家公司已经支付的补偿凭据。反映的“没有补偿到位”属实,“公示结果称只剩下小部分的补偿没有给”不属实。

(三)2020年冯家岭村村民反映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采煤造成村北18户村民房屋裂缝,但不在该公司的采空区上,为了缓解村企矛盾,在平鲁区下面高乡政府的协调下该公司直接给予了补偿。村民再次反映裂缝的房屋也不在该公司的采空区上,是否与采煤有关需要鉴定。该公司已于2021年4月26日聘请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开展鉴定工作,依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进行补偿。所以在鉴定结果出具前不能认定是采煤造成的房屋裂缝。反映的“二十二批前没有体现其他村民的房屋裂缝”属实。

(四)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造成的6处坟盘和32个坟头塌陷已补偿了85.10万元,剩5.98万元未补偿。2020年造成的2处坟盘塌陷2021年4月29日已签订协议补偿22.66万元,正上报上级公司批准。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2011年1月-2021年造成70座坟盘99个坟头塌陷已补偿了339.71万元,剩余63.96万元未补偿。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造成的35盘塌陷坟地仍在核实中。反映的“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造成村民坟地塌陷还在调查中”属实。

(五)2016年以来平鲁区人民政府从未发布过关于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整村实施搬迁的文件,也没有公告过对冯家岭村进行了搬迁。该村饮用水以前是从附近山沟泉水,2010年5月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为冯家岭村用水修建了蓄水池,由该公司供水。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的采空区距冯家岭村分别是224米、80米、87.92米。反映的“2016年已由平鲁区区政府出示公告对冯家岭村进行了搬迁,并没有搬迁。全体村民在没有水源的情况下居住在采空区上面”不属实。

部分属实

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以平自然资函〔2021〕148号要求: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在划定的井田范围内采煤,严格落实井下设计规范,留足村庄保安煤柱距离,确保附近村庄安全。采煤造成的土地、坟头塌陷未按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序时进度补偿的,要在2021年10月底前补偿到位。以后要保证每年10月底前补偿到位。

采煤沉陷区治理,待该煤层采区结束塌陷稳定后按规定进行治理,经平鲁区自然资源局验收后交付村民耕种。

阶段性办结

3

D2SX202105070048

下喇叭乡织女泉村,有一联盛风力发电站占用举报人家中17亩荒山荒坡(养羊),不给处理,也不给补偿,曾被联盛风力发电站相关领导多次打过,也多次向信访局反映,一直没有结果。(举报人叫王爱霞,下喇叭乡的姓段的书记找到举报人,举报人担心打击报复)

山阴县

其他污染

举报人王爱霞2021年4月27日曾向山阴县信访局反映过关于山西联胜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占用其父亲土地不予补偿的问题,山阴县下喇叭乡党委2021年5月3日回复了王爱霞,山阴县下喇叭乡党委副书记段某某在2021年5月7日给王爱霞送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时,王爱霞因不同意调查处理结果,拒绝签字。反映的“下喇叭乡段书记找过举报人”属实,但举报人担心下喇叭乡段书记打击报复不存在。山西联胜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期项目设计不占用举报人的荒山荒坡。此次调查核实时,该公司未占用王爱霞家的17亩荒山荒坡,养羊的院子仍保持原样。经山阴县公安机关调查,没有山西联胜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领导殴打王爱霞及其家人的问题。

部分属实

山阴县委、县政府要求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妥善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厂群矛盾问题。

已办结

4

D2SX202105070051

下面高乡李西沟村,有一国兴煤矿,破坏4.92亩耕地、两万余农作物。祖宅一间,反映后一直未处理。

平鲁区

生态

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兴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李西沟村东200米处,举报人的三块耕地塌陷面积分别为2.77亩、1.98亩,0.18亩,合计4.93亩,栽种的15839株杏树已塌陷损毁,两万余农作物是指杏树。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兴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2019年5年的青苗补偿款已拨付到李西沟村委会集体账户上因举报人欠村集体的借款不愿意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想和矿方签订协议,未领取补偿。附着物杏树等至现在未与该村所有村民达成补偿协议,正在处理中。举报人的祖宅1间在李西沟旧村整体搬迁前已坍塌多年,村委会不给出具需补偿的证明,到现在未补偿。

属实

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以平自然资函〔2021〕136号要求:

1.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兴煤业有限公司采煤造成的耕地塌陷、房屋裂缝、杏树果树被毁的问题,尽快达成协议,于2021年10月底前补偿到位。

2.采煤沉陷区治理,待该煤层采区结束塌陷稳定后按规定进行治理,经平鲁区自然资源局验收后交付村民耕种。

阶段性办结

5

D2SX202105070032

元宝子镇宣阳寨村,村东3里地左右有一“玉龙煤矿”,采煤挖空了村民耕地。村里耕地、林地、坟地、道路不同程度塌陷,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右玉县

生态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采煤造成右玉县元堡子镇宣阳寨村耕地塌陷366.06亩,涉及53户。该公司与村民签订合同补偿7200元/亩,已支付4800元/亩,剩余补偿在2021年8月7日前全部付清。现场核查时,塌陷的耕地已全部完成整治复垦,恢复了种植条件。村民种植有玉米及其他作物。造成170亩林地沉陷,但不影响树木正常生长,进村的1公里道路约130米有轻微裂缝,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造成塌陷的22座坟,2018年公司给村民每座坟补偿5000元,从2020年塌陷的每座坟补偿2.7万元,2018年已补偿3座坟的村民不满意,要求按2.7万元补偿。

右玉县元堡子镇宣阳寨村2018年列入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治理整体搬迁治理项目,全村的146户院落现已搬迁123户,剩余23户未搬迁。

属实

(一)右玉县元堡子镇人民政府、右玉县自然资源局、山西右玉玉龙集团公司、宣阳寨村民代表2021年5月9日召开了协调会,山西右玉玉龙集团公司同意按2.7万元补齐村民坟地塌陷补偿,并与村民再次签订了补偿协议。

(二)右玉县生态环境委员会2021年5月8日以右环委办发〔2021〕2号文要求:元堡子镇人民政府督促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按期对宣阳寨村民土地塌陷补偿到位。加快采煤沉陷区搬迁进度,2021年底前完成搬迁。

阶段性办结

6

D2SX202105070028

下团堡乡下团堡村,村的北面往东一些有建筑垃圾,地理位置坐标39°21′38.7″,112°22′44″。

朔城区

土壤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乡下团堡村村民张某某与尹因邻里纠纷,尹故意将5.3m3建筑垃圾倾倒于两家中间的公共出路上。

 

属实

2021年5月10日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乡人民政府与下团堡村委会已将该处的建筑垃圾清理

已办结

7

D2SX202105070022

向阳堡乡宋井沟村,大恒磁石厂、富源磁石厂将小峰山私挖乱采,将耕地、村庄破坏挖掘。

平鲁区

生态

在平鲁区向阳堡乡宋井沟村小峰山开采过的原朔州市平鲁区富源瓷石场矿区面积0.1062km2,年生产规模3万吨,2016年11月18日关闭。该瓷石场从2003年到2016年在井田范围内的小峰山山坡开采面积是0.01km2,没有越界开采。原朔州市平鲁区富源瓷石场开采时私下与村民签订协议占用村民耕地9.3亩,开采时并没有破坏村庄因被关闭占用村民的耕地和采矿的生态破坏未恢复。平鲁区大恒粘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日,采矿证:C1406002011027130107349,批准生产规模5万吨/年,批准的井田范围在小峰山山后,一直未开采过。

反映的“大恒磁石厂、富源磁石厂将小峰山私挖乱采,村庄破坏挖掘 ”不属实,反映的“富源磁石厂破坏耕地”属实。

部分属实

2019年11月朔州市人民政府将在平鲁区向阳堡乡宋井沟村附近采矿的原朔州市平鲁区富源瓷石场等企业开采资源造成的生态破坏恢复列入了《朔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中,2025年前由平鲁区人民政府实施并完成,在治理过程中同时对原朔州市平鲁区富源瓷石场私下与村民签订占用的9.3亩耕地复垦。

阶段性办结

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