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附属幼儿园:
2019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尚,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公车私用,不得使用公车进行祭扫、游玩等活动;严禁私车公养,不得用公务加油卡为私人车辆加油或套取现金等其他隐形变异手段;严禁借祭扫之机,接收服务对象、合作单位或个人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福利等;严禁用公款组织游玩、踏青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违规操办祭祖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除正常的祭祖事宜外)。
二、强化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倡导文明祭扫、低碳祭扫,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抵制迷信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崇廉尚洁,净化政治生态。
三、严格执纪问责。
清明节期间,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信访举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快查快办,严格执纪,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监督举报电话:0349-8851106;
举报电子邮箱:szszjw01@163.com。
信函举报:举报信箱设在主教学楼一层大厅、艺术楼一层大厅、图书馆一层大厅;
中共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