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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12-30 11:20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进一步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校园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意识,崇尚廉洁过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引导党员和教职工崇俭戒奢、摒弃陋习,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抵制铺张浪费,提倡务实、文明、廉洁过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大力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严抓实、常抓不懈,要以廉洁过节为契机,及时抓好党员和教职工的警示、提醒和教育,引导大家把廉洁过节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勤俭节约、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以优良党风师风带动校风学风。

二、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两节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强化自我约束。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券、代金券、购物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用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等隐匿手段变相送礼;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等;严禁违规公款旅游、利用公权力免费门票游玩、变相旅游,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消费产生的有关费用

三、强化责任,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纳入日程安排,及时作出部署,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坚决反对不正之风,加强对本部门落实“两节”期间纠正“四风”情况的督查,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据党规党纪和上级有关要求,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监督举报电话:0349-8851106 ;

举报电子邮箱:szszjw01@163.com ;

来信来访: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举报信箱:设在主教学楼一层大厅、艺术楼一层大厅、图书馆一层大厅。

 

 

 

中共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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