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现转发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2025 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指南”,详情见附件1,请各系(室)根据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项目研究和项目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推荐人须手写签名,机打无效;
2.申请人填报项目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组成员须手写签字,机打无效;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5.无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
6.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做如下限定: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及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不能参加当年的项目申报;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3.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4.凡是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最终成果为论文的项目,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完成;成果为专著的项目,要在两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二、申报流程
1.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6份论证活页,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各系(室)应对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统一汇总,填写《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统计表》(加盖系(室)公章并签字)。
3.请于2025年11月6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及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zsfjiaokechu126.com,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1: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指南》暨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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