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政府联系医疗卫生专家库”柔性引进百名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和朔州市引进医疗学科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针对我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现状,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人才,通过引进一批医疗卫生专家来带动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我市医疗卫生临床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晋发〔2017〕2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7〕25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结合了我市实际情况。经过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反复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有六方面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与省内外100名医疗卫生专家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沟通机制,建立起“朔州市政府联系医疗卫生专家库”。

  (二)专家入选条件

  入选专家是指在省内外知名大学附属医院,直辖市、省级城市三级甲等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较为复杂疑难的医疗卫生方面问题的人才。

  (三)专家库建立程序

  一是建议起朔州市籍贯现工作在外地市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二是建立起每年来我市季节性休养、生活、旅游的候鸟型医疗卫生专家库;三是建立起我市需要的外省市医疗卫生专家库。

  (四)专家待遇

  对入选的医疗卫生专家,颁发《朔州市政府联系医疗卫生专家聘书》和《朔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顾问聘书》。按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待遇,在经济上,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更加优惠政策。

  (五)专家工作内容

  1、定期开设专家门诊。2、开展业务培训讲座。3、名师带学徒。4、安排人员进修培训。5、医疗质量业务指导。6、开展学科建设。7、担任医学顾问。8、建立共享机制。

  (六)保障措施

  1、市财政每年在政府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用于保障医疗卫生专家引进工作经费。2、加强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