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县级层面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朔州市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数字产业不断壮大,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我市着力健全完善大数据政策体系,创优发展环境,引导培育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智能制造等方面的数字融合应用,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一、大数据顶层设计日益完善

  朔州市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大数据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台了《朔州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9年行动计划》(朔政办发〔2019〕29号)、《朔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朔政办发〔2019〕2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引导推动大数据发展。

  二、数据资源日趋丰富

  各类政务数据库建设逐步完善,政府数据资源量逐步增大。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国土资源等部门建成各类业务数据库,数据资源质量不断提高。目前,政务云平台数据容量达到500T,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达到2500万条,且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数据资源共享。

  三、数字基础设施逐步加强

  截至2020年底,全市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44.8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45.17万户。朔州联通云数据中心、北方北斗大数据中心等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相继建设运营。朔州市政务云平台,是全省首个政务云平台,已通过国家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目前,云平台已上线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3710”工作制度督办系统、智慧城管平台等50多个政务应用,光纤专线全面覆盖市、县区、乡镇。山西北方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数据中心,总投资1.8亿元,已累计投资1亿元,数据中心建筑面积725.76平方米,已有800个机柜、2900台服务器,已开始运营。

  四、推动县级层面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

  按照我市大数据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快推进县级层面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

  1.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着力提高各县(市、区)4G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推动5G站址规划和基站建设,不断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信息化公共服务水平、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度、信息终端普及率和利用率,为县级大数据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2.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方面。协调各县(市、区)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发挥大数据价值,建立“共享价值思维”,消除信息孤岛,实现系统平台资源的整合优化。加快大数据立法进程,结合各县大数据应用需求,推进地方立法调研,对数据的采集、共享、安全等问题进行相应规定并纳入法治轨道。

  3.数字经济推广应用方面。在各县(市、区)推广数字经济,组织培训相关人员学习数字经济专项知识,要运用数字经济给传统经济赋能,给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狠抓数字经济项目招商引资,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真正做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4.大数据发展资金支持方面。充分发挥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综合统筹和协调推进作用,为大数据发展提供用电、土地、财税、资金等方面的优惠。引导各县(市、区)加大财政资金对大数据领域的投入,设立大数据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财政专项资金,完善政府采购大数据服务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相关技术研究。

  5.大数据人才引进方面。引导各县(市、区)制定吸引大数据时代人才的政策,提供发展平台,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培养大数据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人才,举办一些有影响力的标准化竞赛,吸引全国优秀人才和团队参加,从而带动各县(市、区)大数据产业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大数据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