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1〕25号
现将《朔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是全国新型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也是山西省矿产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已发现矿种29种,其中煤炭、高岭岩等为我市的优势矿种。现辖两区四县(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县、应县、右玉县),69个乡镇,1825个行政村,总人口154.4万,国土总面积10623平方公里,总的地势轮廓是西北部高、东南部低。境内地形受桑干河和苍头河及其支流的切割,形成山地、丘陵和盆地,地形起伏,冲沟发育。境内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 6.4°C,平均降水量400mm左右,无霜期120天左右。
我市自然地质环境脆弱,矿业开发活动频繁,加之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加重了地质环境的破坏,引发了一系列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如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水源枯竭、地下水污染等,已经影响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0年,我市共发生因采矿引起的地质灾害5起,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其中山阴县马营乡腰寨村和平鲁区陶村乡歇马关村地面塌陷和裂缝威胁到了多户村民的生命安全。
2010年我市积极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在朔州电视台发布了6次三级(含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起到了警示、宣传与教育作用。同时,还通过手机短信及时通知预警区内相关人员根据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采取防灾避灾措施,从而避免或减轻了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二、2011年度降水与地震趋势预测及重点防范期
(一)降水趋势预报
据市气象部门资料,2011年我市总降水量预计为400.0—487.0mm,与历年均值比较,属略多,气温属偏高。
今年夏季降水预计240~300毫米,与历年同期均值比较属略多。气温偏高。灾害性天气接近常年。5月份,预计降水量为30~35毫米,与历年同期平均值比较,属略多。气温略高;6月,全市降水量60~75毫米,属偏多。气温略高;7月份,降水量105~125毫米,属略多。气温偏高;8月,降水量 70~100mm,与历年同期均值比较,属偏少。气温略高;9月,降水量50~60mm,与历年同期均值比较,属略多。气温偏高;10月,降水量 15-18毫米左右,属略少。气温略高。预计夏天第一场30mm以上降水大约出现在7月中旬。
(二)地震趋势预报
山西是我国历史上地震活动较多的一个省份。由于地震强度大,频度高,震源浅,破坏性大,曾经造成严重损失。朔州市位于桑干河断陷盆地的中上段,在宋朝、元朝时,曾先后发生过中强地震。1989年,大同—阳高两县交界处,又发生过一次中强地震。包括怀仁县、应县、山阴县、朔城区在内的整个桑干河断陷盆地,历史上共发生过M4级以上地震15次,其中6—6.9级地震3次,5—5.9级地震4次,4—4.9级地震8次,存在着发展的活动深断裂构造。预测在未来15年内,还可能会发生6级左右的地震,烈度可能达Ⅶ—Ⅷ度,需要采取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
(三)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2—4月份的冻融期和6—9月份的主汛期。在冬末春始的时候要预防地面塌陷、黄土崩塌;在汛期时要重点预防滑坡、泥石流等汛期地质灾害。
三、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易发地区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全市多年来地质灾害的发生特点看,主要类型有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
(二)重点矿山与乡村
怀仁县的芦子沟、峙峰山、窑子头、吴家窑矿区及王卞庄村;山阴县的南河、马营、腰寨、北祖、老庄窝、玉井、王坪沟村;朔城区的刘家窑、杨涧、担水沟、林家口、刘家口、峙峪矿区;平鲁区的白石崖、西易、陶村、歇马关、向阳堡、下面高、下黑水沟村和平朔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矿、东露天矿、二铺矿等;右玉县的喜鹊沟、教场坪等矿区。应重点预防采空区内的村庄、地面设施及形成的地裂缝、塌陷、山体松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
(三)流域与水库
1.桑干河、苍头河、元子河、恢河、黄水河、浑河、大峪河、鹅毛河沿岸村庄,要对汛期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段加强监测。尤其是挤占河道建房、种地的村民和倾倒废渣、矿渣的企业,隐患较大。
2.东榆林水库、镇子梁水库、滴水沿水库、下米庄水库,皆有不同程度的堤坝裂缝、泥沙淤积,抗洪能力下降,对水库坝基有威胁。
3.应县、怀仁、山阴部分地区及朔城区境内洪涛山脉的边山、峪口地带,遇暴雨时常爆发山洪,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
(四)重要交通与矿区的灾害易发区
1.平朔露天矿铁路专用线刘家口——安太堡矿段、小峪煤矿专用线、楼子沟煤矿专用线,杨涧煤矿专用线,要重点预防崩塌和滑坡。
2.山和公路的元堡子——玉井段、元元公路赵家口——吴马营段主要预防边坡崩塌、滑坡和采空区形成的地裂缝、塌陷。平朔一级公路,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矿和东露天矿矿区段及排土场,因人工堆积物过高,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3.吴家窑、芦子沟、玉井、马营、南河、腰寨、后石门、刘家口、陶村、下面高、歇马关、下黑水沟等矿区,因采空区造成大面积地表裂缝、塌陷、民房倒塌变形,损失严重,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四、防治措施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市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一)抓机构,促落实,健全防灾体系
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力度,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各县区也要调整补充防灾领导组,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体系。市、县、乡、村(矿)要层层签订防灾责任状,纳入年度职责考核范围。市、县(区)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切实发挥好防灾减灾功能。
(二)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反应能力,做好现场救助和技术指导
一旦发生突发性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市政府将紧急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必须尽快组织力量,及时赶赴出事现场,快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对灾害进行调查并提出勘查、治理方面的指导性意见,督促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做好灾害善后处理事宜。
(三)针对方案重点,定期巡回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的重点,是各县区防灾的重点,要定期进行重点灾害区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发现灾害前兆及时加强监测,预防、预报,积极采取措施,消除灾害隐患。
(四)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抓好重点灾害隐患区的现场监测
监测是预防地质灾害的主要手段,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监测工作,准确掌握灾害程度。监测工作由县区、乡镇、村(矿)责成专人负责,落实群测群防制度,建立市、县、乡、村(矿)四级监测网络。县区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落实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监督制度。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监测、分析、汇总、上报工作。要在领导组办公室设立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并保证监测网络信息畅通。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
(五)发挥整体效益,使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协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强化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领导组成员要各司其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快速进行抢险救灾,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根据部门本身职能,及时报告,及时组织。道路交通的疏通、战略物资的运输、临时救助的实施、社会治安的维护、气象预报等都要及时到位。
(六)落实应急抢险措施,编制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并及时调整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县区应组建汛期抢险队,按照本方案,对重点防范区责成当地政府或附近单位组织人员,编制防灾应急预案,设计灾区居民撤离、疏散路线和救灾抢险进行路线,按属地管辖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各部门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应急响应及临灾处置能力,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从而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水平。
(七)提高业务素质,培训监测人员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业务水平,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要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争做到地灾防治专业化、职能化、科学化、规范化。
(八)加大投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调(勘)查、宣传、群测群防网络建设、预警体系建设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抢险救灾等防治工作。要配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讯、监测设备等,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直接危及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电力、通讯等设施和学校、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
地质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性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好监测、预报、预防、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