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第二十八批 2025年7月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 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X202506240014 |
朔州市平鲁区向阳堡乡大坡村养牛场、养猪场侵占土地,有异味。 |
朔州市平鲁区 |
大气 |
经查,养猪场于2020年5月与向阳堡乡大坡村签定租地协议,租地4.94亩,其中农用地4.68亩,宅基地0.26亩,租期20年。2020年9月有关部门核准该养猪场所占地为未利用地。王某某在自家院里散养了20头牛,经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比对,养牛场占地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检查发现,两家养殖场距离大坡村居民约1.5公里,配套有粪污收集设施,粪便定期进行清理,养殖场及周边存在异味。 |
部分属实 |
规范粪污收集、利用,减轻异味。 |
养殖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在规范粪污还田的同时,定期对圈舍喷洒除臭剂。 |
已办结 |
无 |
2 |
D3SX202506240071 |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乡沙涧村西中煤东坡电厂运煤过程中道路扬尘污染;排灰场未按环评要求采取地面防渗措施,污染地下水。 |
朔州市朔城区 |
大气 |
经查,中煤东坡电厂用煤全部由中煤东坡煤矿通过密闭栈桥输送,不产生道路扬尘。 2025年2月中煤东坡电厂与旭日煤业签定了灰渣、粉煤灰处置协议,旭日煤业利用东坡电厂产生的灰渣、粉煤灰进行填沟造地。旭日煤业的土地、环保手续齐全,填埋固废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采取了防渗措施。2025年6月25日,旭日煤业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填埋场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的各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监督指导企业规范运营。 |
加强监管,落实环评批复要求,规范工业固废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已办结 |
无 |
3 |
D3SX202506240075 |
朔州市朔城区窑子头乡官堡沟村养鸡场非法占用林地;官堡沟村50亩左右的林地被复耕;王某某在村南私挖河卵石卖给呼北高速工程,后来又将山沟推平掩盖私挖行为,修建房屋,破坏生态。 |
朔州市朔城区 |
生态 |
经查:1、官堡沟村养鸡场使用集体土地60.27亩,其中草地35.36亩,建设用地24.91亩,未占用林地。 2、2019年4月官堡沟村王某某擅自同意神朔铁路工程项目部占用村西集体荒地约5亩,建设了10间彩钢房。11月官堡沟村组织人员拆除了彩钢房,恢复了原貌。2021年10月王某某为修复一段环田路挖取村西“家窑沟沟”内河卵石500方,2023年10月再次挖取“家窑沟沟”河卵石700方用于铺设鸡场周围路面。挖取河卵石位置与建彩钢房地块不在一处。2024年王某某因“彩钢房事件”和挖取河卵石被有关部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2024年3月,官堡沟村3户村民擅自将42亩林地的2000株柠条拨掉耕种玉米。2025年4月,3户村民对复垦地块补种松树2500株。 |
部分属实 |
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保护生态环境。 |
目前,补种的2500株松树和树间植被生长良好;挖取河卵石未形成大坑,已自然恢复生态。加强监管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无 |